在我兩歲時的一天,我做了一件讓我終生難忘的事。
那年,我和我的朋友張彧滔在我家玩,我在沙發上津津有味地看電視,而張彧滔卻不知從哪里弄來一個打火機。我覺得很稀奇,便拿了過來,我在這兒點了一下,那兒點了一下。張彧滔拿著打火機把火力調到了最大,我拿到我家的字畫下面。點燃了火,字畫燃了起來,我看見字畫燃了。便使勁吹,沒想到火越吹越大,結果都燒了起來。張彧滔趕緊跑了,我剛想逃時,火已經把我包圍了。還好消防隊員眼疾手快,發現了我,把我救了出去。結果整棟房子都被燒了。從這以后我再也不敢玩火了。
啊!這件事實在太刺激了,這就是我最難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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