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五年級第一學期時,我當上了大隊委員。但我們學校有個規定:凡是大隊委員,每天得在校門口檢查。而事情也隨之發生了。
有一天,有個二年級學生走過來,我發現他紅領巾沒戴,我便走上去問:“請問你的紅領巾呢?”被我一提醒,他才意識到自己沒帶紅領巾,于是慌慌張張地把書包翻了一遍,然后語無倫次地說:“我……我沒……帶……”,問清了班級和姓名后,我把扣分單寫好,興致勃勃地踏上了一條“死亡之路”。
找到了他的班級,我喊了一聲“報告”之后就進去了,那個老師問:“怎么了?”“你們班的***同學紅領巾沒帶,扣分了。”她看了扣分單后,把我上上下下細細地打量了一番,仿佛我是一個大怪物,又仿佛要把我吞吃了似的。然后冷冰冰地問:“你的紅領巾呢?”我摸了摸胸口,不慌不忙,理直氣壯地說:“我在教室的課桌里,不信的話,你可以一起上去跟我拿。”那個老師好像抓住了我的把柄,說:“我是值周教師,可以扣你的分。”“我是沒戴,但和那個同學沒帶性質完全不同!”她死抓住我不放,說:“你跟我到教導處去,還有,你是幾班的?”“去就去,但是我不告訴你。”她見我不吃這套,又把她的救兵搬了出來——辦公室的老師。
最后,我不爭氣的淚水還是“撲”地流了出來。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這個教訓。
經過這件事后,讓我懂得了:要想監督別人,首先要嚴格要求自己,才不會讓別人鉆空子。唉,都是紅領巾惹得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