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爸爸媽媽進行了三人四足跑。
我和爸爸媽媽商量好,決定我站中間,爸爸媽媽分別在兩旁。我們想了三種辦法。
我們先執行第一種辦法:爸爸媽媽抬著我走。但是才三個來回媽媽就說:“哎喲,累死了。”爸爸說:“我都不累,你怎么累了?”媽媽又說:“你比我壯,力氣比我大,你當然不累了。”這種辦法被開除了。
我們又執行第二種辦法:我們一起跳著走。但這樣違反了游戲規則。這種辦法也被開除了。
我們只好執行第三種辦法:我先走,爸爸媽媽配合走。這種辦法是最好、最省力的辦法。我們一分鐘能走八個來回。
我希望別人也用我的第三種辦法。
你看,一家三口正在探索“三人四足”游戲走得最快、最好的辦法。多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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