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烘烤著大地,天氣又悶又熱。我想今天可能要下雨。果真沒過多久,雨下了起來,天也灰蒙蒙的。
我撐一把傘,走到河邊,只見一位同伴正在雨中跑著。她曾經當眾讓我出過糗,我一直耿耿與懷。但現在已是“相見恨晚”,我只好撐著傘送她回家。
俗話說:“患難見真情,日久見人心”。傘很小,勉強可以擠兩人,兩個人擠在狹小的空間里,都有半個身子被雨淋著了,手臂濕淋淋的。可兩人的隔閡卻消失了。
終于挨到了家門口,可是被雨淋濕了衣服,怎么向媽媽交代呢?
我躡手躡腳的,準備溜進房間,可媽媽一眼就看見了我被雨淋濕的衣服。糟了,這一只發起脾氣來驚天動地、震撼級別的“母老虎”一定不會放過我的。我心里發虛。果然,媽媽立刻問我衣服怎么被弄濕的。“我的同伴沒帶傘,我當然要送她回家。自己就被淋濕了唄。”我說。
不出我所料,媽媽果然不相信我會對他人施以援手的,理由是,從來沒發現我有這樣的優良品質。我低頭忍受著媽媽的指責,直到她似乎沒有力氣罵我了,瞪了我一眼,回到了廚房。
我很委屈。唉,好心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