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法官狗退休了,森林里一片混亂,許多大小案件都被耽誤了。大王老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必須找一個法官呀!可是,誰能勝任這個大官呢?虎大王思來想去,選中了整天拍老虎馬屁的狐貍當(dāng)法官。
狐貍當(dāng)上法官后,洋洋得意,玩忽職守。一天,猴子起訴貓偷了他家的一百零一個桃子。狐貍受理這起案件,裝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樣子,給原告和被告下了一封判決書:
森林法庭判決書
原告:猴子被告:貓案件類別:盜竊案
宣判如下:
因貓竊猴子家的桃子,情節(jié)過重,經(jīng)本官仔細審理,深思熟慮,判處貓死刑。與其毫無價值地死去,不如給本官大飽口福,這才有價值!
審判長:狐貍
看到判決書后,貓誓死反對,就連猴子也對判決書不滿。依照《森林憲法》,盜竊最重只能判個20年而已啊……
再看另一起案件。天鵝花9000林幣買的表演服被兔子不小心撕爛了。狐貍也對案件下了判決書:
森林法庭判決書
原告:天鵝
被告:兔子
案件類別:破壞案
宣判如下:
因兔子撕爛天鵝貴重的表演服,非常違背兔性,判處兔子有期徒刑1年。天鵝消費過度,嚴重浪費森林資源,判處天鵝有期徒刑1年半。
審判長:狐貍
在兔子和天鵝坐牢期間,狐貍偷偷在送給他們的飯中下了藥,以至兔子和天鵝被害死。五天后,毒氣散了,狐貍以處理尸體為由,命令四名盤羊警兵拖兔子和天鵝到家中,偷偷吃了他們。最后連盤羊警官也被吃了。
狐貍是個沒有狐性的法官,他的無理宣判行為那是人見人恨,人見人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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