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學院長安校區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墻外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后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后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從隨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后,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時再次將兩行人撞傷,后交警大隊郭杜中隊將肇事車輛暫扣待處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藥家鑫事件使我知道了人的心理事件不過是社會事件的心理層面。不受制約的權力和瘋狂的社會,對于人的心理結構的影響是巨大的。觀察一下社會心理就是,焦慮、怨恨、冷漠、恐懼、不安全感、不確定性彌漫于中國社會。
失去正義和道德的看守后,人性的殘忍和暴虐,便隨時等待機會發泄。正是在以上背景下,有了撞人后又殺農婦的西安大學生藥家鑫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