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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一
指導思想為進一步提高小學實驗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以及實驗室材料實現科學化、分類、分檔、檔案管理,加強實驗水平和實驗效果,更好,更全面地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育發展。
目標按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大綱開齊開足實驗教學課程,實驗開出率達到90%以上,引導學生基本能親手完成各個實驗,形成一定實驗技能,培養科學的實踐,實驗,觀察能力。
(1)實驗員必須擬定自然教學計劃,各年級自然教學工作須按計劃進行實驗教學,實驗教學需填寫演示實驗計劃、分組實驗計劃、演示實驗單、分組實驗單等表格。
(2)在進行實驗教學前必須準備好實驗所需儀器,材料,教師對每組實驗有充分準備,精心設計實驗步驟和實驗過程,方法,寫出相應實驗方案,以保證實驗的`科學性,安全性及效果。
(3)在引導學生進行分組實驗時,應要求學生準備好相關的實驗材料,以確保學生在實驗中有物可做,并指導學生觀察,討論,得出相應的結論,完成實驗教學;
(4)指導學生進行分組實驗后,應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單(試驗記錄),并認真審閱,引導學生在實驗、觀察中養成科學的自然觀和相應的實驗能力。
(1)每學期(學年)按時將各類材料分類裝訂后歸檔,并按時填寫相應試驗開出數、開出率,完成實驗室材料的歸檔管理,做到科學、規范,便于查閱;
(2)在材料歸檔的過程中注意材料的質量與數量應答相應要求。
(1)材料(實驗器材)的每日發放和收回工作,并作好相應發放,收回記錄及損壞,修理等相應記錄;
(2)作好相關實驗器材的申報,采購,申購等工作;
(3)每周組織學生打掃實驗室,并處理好實驗室,保管室的用電,設備,器具的保管、管理、安全工作,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1)作好與實驗室及實驗室管理相關的一系列工作;
(2)不足之處,另行補充。
二〇一四年三月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二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三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所有化學試劑(包括標樣、溶液、固定試劑)的試劑瓶上都應貼有醒目的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試劑名稱、配制時間或購置時間、保存期限、存儲人、試劑體積。
五、禁止在貼有標簽容器內盛裝與標簽不符的物品。
六、禁止使用實驗室器皿盛裝食物;切勿用茶具、食具盛裝藥品;切勿用燒杯充當茶具使用。
七、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到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八、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之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切勿對人,最好在通風櫥內進行。
九、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十、配制試劑或在實驗室中會產生有毒和腐蝕性氣體的操作過程應在通風廚內進行。
十一、用電應遵守安全用電規程。
十二、實驗室中應備有急救藥品、消防器材和勞保用品。
十三、下班前檢查水、電、門、窗等,確保安全。
十四、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四
1.實驗儀器為教學服務,各學科的演示實驗擴學生實驗必須按標準及時開出。
2.各類儀器及時登記入帳,分類別做到分柜分室科學地存放,對貴重儀器存放地點的門窗必須加固,對易燃、有毒藥品應有專柜存放。
3.每學期對各類儀器作一次清理和檢查。對有破損的應及時修理和填入報損單。
4.儀器分類入柜,帖上櫥門標簽,儀器上應有小標簽,注明編號名稱。
5.保持儀器清潔和干燥,使用清單及資料應泄集統一裝訂成冊。
6.對儀器的說明書、分發清單及資料應匯集統一裝訂成冊。
1.危險品的采購要堅持“按需購買”的原則。
2.危險品做到專櫥存放。
3.危險品的使用必需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4.非實驗教師不得使用危險品。
5.危險品原則上做到不外借。如兄弟學校因教學上的需要而急需的,又一時無法購買的,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的審批方可出借。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五
1、凡做有毒、有惡臭氣體的實驗,要采取措施,不讓氣體大量外溢,盡量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使用劇毒物質或長時間大量使用強酸、強堿等腐蝕性藥物時,要戴防護用具。
2、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室內。不許將實驗室內的燒杯用來飲水,實驗完畢,用冷水和肥皂仔細把手洗干凈。
3、小心使用酒精燈、噴燈。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4、任何化學試劑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蝕性的`藥品要防止觸及皮膚、衣服。
5、使用電器要謹防觸電,勿用濕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后應切斷電源。
6、加熱或傾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事故。
7、嗅聞氣體應采用“招氣入鼻”方法。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將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學品,如手上有傷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進行實驗。
10、實驗室的上下管道、電源、消防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以便隨時啟用。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六
實驗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了使實驗室設備充分發揮作用,改善實驗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實驗室僅供____公司研發人員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3.1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1)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專管員同意。
(2)實驗人員不能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實驗室。
(3)未經實驗室主管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更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4)外單位來訪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進入實驗室,由我司人員全程陪同。
(5)實驗人員每次使用實驗儀器都要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使用人姓名、使用儀器名稱、使用目的、具體使用時間、使用效果、批準人姓名。
(6)實驗人員使用完儀器后要按‘關機按鈕’進行關機,不能直接斷開電源。
(7)實驗室實行全面禁煙,嚴禁任何人在室內吸煙,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8)實驗人員不允許在實驗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飲食、午休等。
(9)實驗人員要保持實驗室及實驗設備的清潔衛生。
3.2實驗人員職責
(1)實驗人員要服從實驗室專管員的管理,嚴格遵守本室各項管理制度。
(2)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穿著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
(3)實驗人員操作儀器時除了穿著防靜電服、防靜電鞋外,還需穿戴防靜電腕帶或者防靜電手套。
(4)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實驗室。
(5)實驗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超出公司產品實驗范圍以外的工作。
(6)實驗人員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用后清理自己的個人物品,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儀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室專管員。
(7)實驗人員不得擅自挪動實驗室的公用儀器和物品。
(8)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如有發現,專管員有權清理隨意亂放的物品。
(9)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不得帶走實驗室內任何物品。
3.3實驗室專管員職責
(1)實驗室實行專管員負責制,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
(2)實驗室內所有儀器都需要建檔建卡,每臺實驗儀器上要有明顯的設備標識。
(3)專管員需要熟練掌握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規范的儀器設備操作使用流程,做好儀器設備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
(4)專管員要定期對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和標定,具備儀器設備故障診斷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對大故障及時聯系廠家進行維修。
(5)專管員要對所有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包括儀器設備(含配套設備、配件、備件、附件等)的說明書,技術資料、使用記錄,日常的`維護維修記錄及相關消耗材料的記錄。
(6)專管員在下班前要關閉實驗室照明燈和空調。
3.4實驗室溫濕度控制
(1)儀器環境溫度(最佳):21-25攝氏度。
(2)儀器環境濕度(最佳):40-65% rh。
3.5、射頻設備日常維護
(1)合理地設定儀器的量程范圍,必要時加衰減器;切換射頻信號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2)高頻射頻電纜與儀器射頻端口要匹配,射頻電纜與設備的射頻頭連接時應盡量采用匹配的力矩扳手;
(3)連接時應保持射頻電纜的接口與儀器的射頻端口垂直,射頻電纜的緊固過程應順暢,不得施加強力;
(4)設備處于空閑狀態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5)注意設備的出入風口不要被阻擋。
(6)如果發現設備因灰塵堆積發熱(使用2小時左右,機殼明顯發熱),專管員可以在靜電防護措施下,用吸塵器吸除灰塵;
(7)射頻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由專管員負責。
3.6射頻設備升級校準
(1)射頻設備升級校準由專管員負責,根據設備使用年限向實驗室主管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安排有校準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儀器校準。
3.7衛生管理
實驗室主管和專管員在每月的30號進行實驗室大清潔,清潔所有實驗設備和實驗室公共部分的衛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廢棄物品等。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七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為保證實驗的正常進行,保障學校財產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要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主管校長、學院主管院長、實驗室主任逐級負責制。以學院為單位,院長為第一負責人,主管院長為負責人,實驗室主任為崗位負責人,實驗室設立安全員并承擔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安全負責人名單和安全管理制度應在實驗室內張貼。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逐級檢查制度。實驗室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知識并具備及時處理問題的能力。各實驗室在堅持日常檢查的同時,應特別作好節假日和學期末的安全自檢工作,學院要成立專門小組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驗安全記錄。學校在節假日期間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實驗室安全進行抽查。檢查工作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實驗室負責人和安全員要隨時檢查室內安全狀況,保證電路、水、氣管道無打火或跑冒滴漏,設施無壞損現象。要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樓道通暢,未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拆改實驗室內外建筑結構,嚴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
四、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等對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的安裝使用需經批準并健全審檢審驗制度。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運行時不得脫崗。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動用實驗設備,因不聽從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設備損壞的要賠償損失。
五、要加強對學生實驗的管理,建立健全學生進入和離開實驗室的各項安全規則。學生在做實驗前,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安全員要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對高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實驗應特別制定安全措施,同時應加強實驗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指導。學生在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設施,如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六、實驗室必須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盜、防破壞的基本設施。高壓容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劇毒物品執行“五雙”管理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管理、雙把鎖、雙本帳),嚴格領用手續。如因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關截門、未拉閘、未鎖門、未熄明火等),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實行降級或扣除相應的崗位津貼。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七、保衛處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并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提出立即停止實驗意見,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八、教務處主管科室每學期不定期抽查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揚,存在問題的令其整改,問題嚴重的報主管校長批準,在全校通報批評。實驗室出現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八
為體現化驗室的精神面貌,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要求化驗室做到:
1、化驗室各項標志要明顯,標牌統一張貼或懸掛統一整齊;
2、化驗室的通風、照明、電路、水、等設施完好,布局安全、規范;
4、實驗臺上儀器擺放整齊,藥品柜內擺放整齊;
5、實驗臺、凳無破損,門、窗、鎖、搭扣完整無缺;
6、精密儀器設備配置防塵罩,儀器設備以及實驗臺、窗臺等地方無灰塵;
7、墻壁、玻璃窗、較清潔,無蜘蛛網;
8、地面無塵土、積水、紙屑、等垃圾;
9、室內和走廓上不能堆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10、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11、化驗室明確分工和責任,做好日常清掃工作;
12、在化驗過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化驗完畢后,必須清掃場地和整理好儀器設備。
13、化驗室的人員都必須維護整潔衛生,講究文明禮貌。
化水車間
20xx年12月26日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九
1、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不準大聲喧嘩、不得吃零食、不得亂扔紙屑、果殼、皮核等,保持室內清潔。
2、學生上實驗課,須先預習實驗內容,弄懂實驗目的、原理和現象。
3、實驗課上,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和所用儀器、藥品的性能,弄清實驗步驟。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實驗,不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亂做其它實驗。注意節約使用藥品。
4、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并整理好放回原處。如有損壞和缺少要報告教師,等教師允許后方可離開。
5、實驗過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儀器、藥品等損壞或者說愛護公物造成的儀器、藥品等損壞、丟失,當事人要照價賠償,或酌情處理。
6、學生在實驗中,如因玻璃器皿質量問題引起破損者,不要求賠償,報告教師更換即可。
7、每班做完實驗,一定要打掃實驗室,經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并關好水、電、門、窗。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十
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只供實驗室專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經實驗室主任同意方可,并做好借用登記。
2、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儀器設備要建立統一的賬冊,做到物、賬、卡相符,賬務清楚。
3、儀器設備陳放有條理,做到防塵、防震、防腐蝕、防火和防盜。
4、嚴格執行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準盲目使用儀器設備。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要歸檔保管。
5、為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負責各儀器的管理人員應做好登記,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6、需要專業人員操作的儀器設備,其他人員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十一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專管員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專管員兼安全管理員,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并負責指導有關實驗老師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并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并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十二
1.了解實驗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電的閥門,熟悉各種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搬動安全用具。
2.電器設備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使用電器時,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源。水、電、氣等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
3.實驗進行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也不準將外來人員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所有藥品不得攜出室外。
4.絕對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吸煙,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完畢,必須洗凈雙手。
5.實驗室中的水、電、煤氣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開關。點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6.對實驗室中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化學學院危險品管理辦法》執行,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和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事故。
7.實驗室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電弧光等強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學藥品時發生爆炸而傷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氣體;檢查氣味時面部應遠離容器,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檢查。
9.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并對有害氣體進行吸收處理后,再進行排放。
10.在用金屬汞做實驗時,不要在實驗室內給汞加熱,不得將汞灑落,一旦灑落必須盡可能收集起來,并用硫磺粉覆蓋在灑落的地方,使之變成不揮發的`硫化汞。
11.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二人同時在場。取用時應登記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嚴格按照《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執行。
12.實驗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產生易燃氣體實驗時,嚴禁用明火加熱。
14.實驗中產生的廢液,須經處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壓、真空及壓縮氣體實驗時要采用耐壓容器,必須采取防爆措施。
16.實驗室使用的壓縮氣體鋼瓶應保持在最小數量上,必須固定好,以免碰倒發生危險。決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曬及高溫房間使用。
17.易燃氣體鋼瓶,嚴禁與助燃氣體鋼瓶混放。
18.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水閥、拉下電閘,注意隨手鎖好門、窗,做好安全與防盜工作。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十三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嘩、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并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 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等垃圾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 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并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6、嚴格遵守實驗操作安全規則,腐蝕性藥品、有毒藥品要小心使用。
7、實驗完畢后按要求把實驗物品分類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干凈后放回原處,關閉電源,經老師檢查驗收后,得到批準方可離開實驗室。
8、根據實驗記錄,認真填寫實驗報告。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篇十四
第一條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為了加強對我校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儀器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儀器設備的論證、購臵、使用、調撥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儀器設備管理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臵,提高儀器設備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儀器設備管理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證。各單位需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管理工作,并重視對他們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條各單位在儀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所用儀器設備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認真執行本辦法,服從校、院(系)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五條我校儀器設備實行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國有資產處負責全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院(系)應在主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合理配備院(系)及實驗室的專職或兼職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六條凡屬學校儀器設備,不論其經費來源(教學、科研、各項專款或基金、貸款或自籌資金)及進入渠道(購臵、調撥、自制、贈送等)都要建檔入帳,不得滯留帳外。
第七條校內各單位新購臵的儀器設備,由院(系)級管理人員配合經手人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在確認填寫內容完整,經國有資產處確認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八條院(系)及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學校的管理
辦法及時辦理儀器設備的購臵、獲贈、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九條國有資產處對院(系)各單位的.儀器設備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條離(退)休、調出、以及長期(壹年以上)出國人員,經過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辦理儀器設備帳、物的移交手續之后,方可辦理離退休、調離出國手續。
第十一條在儀器設備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閑臵浪費、公物私化、私自轉讓、丟棄等行為。
第十二條校內院、系、實驗室之間儀器設備的借用,經儀器設備所在實驗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
第十三條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借用,需向國有資產處申報,未經批準,不得外借。
第十四條借出的儀器設備如出現損壞、遺失等問題,按《內蒙古科技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院(系)內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工作,需經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由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調撥。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由調撥雙方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到國有資產處辦理過戶手續。
第十七條各院(系)多余或積壓的儀器設備,應由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可移交至國有資產處,由國有資產處組織校內外調劑。
第十八條凡申請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須由實驗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寫出鑒定意見,經院(系)主管負責人審批后,報國有資產處審核、批準。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或較大批量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廢,由國有資產處負責人或主管校長酌情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