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讀小學六年級,我的同學也不少,有好有壞。可就有這么一位同學,他叫曾眾彬,他多次屢犯我的日記本,實在可惡。班里的女同學對他的胡作非為也無計可施。我和同學對他,簡直忍無可忍,特此提出上訴書如下,望法官給個說法,請法官細細閱覽。
罪行NO。1:
罪名:偷看個人隱私罪(我和同學的日記本)
犯罪時間:X年X月X日
上訴人:本人和同學
造事者:曾眾彬
罪行:經常看我和同學的作文,看了不說,還到處宣傳,那些多嘴的同學就在那笑嘻嘻的說來說去,指指點點。氣的本人忍無可忍,拜托!這是我們的個人隱私,怎么能隨便亂翻呢?還在班里到處宣傳,要是他自己的作文讓別人知道了,他心里好不好受!
證據:看看我們班在桌子上哭的同學,在看看垃圾桶里的日記本,可想而知,這對別人造成了多大的傷害!
罪行NO。2:
罪名:在教室里追跑打鬧罪
犯罪時間:X年X月X日
上訴人:本人
造事者:曾眾彬和其它同學
罪行:在教室里追跑打鬧,雖然跟我沒什么事,但是今天是我們掃地S!他們在我們剛掃好的教室里跑來跑去,弄的滿天灰塵,把桌子也撞的亂七八糟。555~害的我們班扣了分,更糟的是,我們還要罰掃一個星期,都是他們害的,冤枉?。?/p>
證據:你們自己看一看我們班的教室,滿天灰塵和歪七扭八的桌子,在看看扣分表,這難到還不足以證明一切嗎?
罪行NO。3:
罪名:擾亂排練節目罪
犯罪時間:X年X月X日
上訴人:本人和節目小組
造事者:曾眾彬
罪行:怪就怪我不應該選他去表演節目,每次在我們排練六一兒童節的節目時,他老是不聽話,東跑西跑的,好不容易練一會兒,他又跑了,他生氣我們還要哄他,害得我們在他身上可花了不少功夫,也浪費了不少時間,節目也沒排成,可氣得我和我的同學火冒三丈!
證據:這還用說嗎?看他那玩皮的樣子,看看我們排練的節目,在看看一些因他而生氣的同學,我簡直說不下去了''''''
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足以證明他的可惡。望法官給予公平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