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班的李程和陳思靜是一對冤家。
談起他們倆的事可真是說來話長,我便是讓他們成為冤家的主謀。本來李程坐在我的前面,因為我上課總是喜歡找李程說話,何老師就把李程調到了陳思靜那里。陳思靜一開始挺高興,可后來才發現李程是個邋遢的人,而她自己卻是個很講究的小女孩,陳思靜于是便將自己的感受寫成日記。從此“冤家”這個頭銜便給這倆位大俠帶上了。每次下課,他量便在一起打打鬧鬧。嘻嘻哈哈,倆人表面是冤家,但從內心來說是有感情的。如:李程在復仇日記的結尾寫道“每次都有一雙溫暖的手和一張潔白的衛生紙出現在我眼前。”結尾既幽默又寫出了感情。
有一次陳思靜寫了一篇日記《煩死人了》內容是寫李程上課總是哄鼻子。李程聽老師讀完這篇日記面紅耳赤,因為同學們都知道了李程的丑事,覺得十分沒面子。也寫了一篇日記《氣死我了》,內容寫反對陳思靜的這種看法,維護自己的尊嚴。星期五,老師把他們的日記同時拿出來表揚,說他們之間是有濃厚的感情的,所以獎勵一人一張小獎狀。他們走上講臺領獎時老師又說了陳思靜的另一篇日記《嘰里咕嚕煩死人》,李程一愣,突然手指著陳思靜似笑非笑的說:“好啊,又寫我,看我下次怎么寫你!”說完回到了坐位上。老師笑著說:“二位,握個手吧。”不知是羞還是什么,他們沒握手,好象還冤源未了。
他倆真是一對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