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過一篇《幸福是什么》的課文,在文中,它揭示了幸福的真理:幸福要靠勞動,要靠很好地盡自己的義務,做出對人們有益的事情。
爸爸媽媽通過勞動為我創造了優越的生活環境。各類玩具,各種零食,各種式樣的衣服,應有盡有。想想爸爸媽媽小時候,要什么沒什么。冬天沒有棉鞋,腳上生了凍瘡;屋子里破舊不堪,每逢下大雨時,往往是屋外下大雨,屋內下小雨;一年到頭,能吃到指甲蓋大的肉已經是最幸福的事情了。我老家有許多年邁的老爺爺和老奶奶,他們都不會打電話。可是只要我一回去,他們就來我家,讓我幫他們給兒孫們打電話,發短信。每當這個時候,他們都會熱情地端出糖果、瓜子等零食。
而每次我做完這些,我都有一種感覺,被人需要的幸福感!勞動就是幸福,為人們做力所能及的好事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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