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間,我讀完了英國的丹尼爾——笛福所寫的《魯賓遜漂流記》。我真的為故事里的主人公魯賓遜感到自豪和驕傲,因為他使我明白在困難面前不僅不要半途而廢,還要迎難而上。故事的情節是這樣的:魯賓遜在一次航海歷險中流落到了一個人跡罕見的荒島上。那島上有許多的野獸,許多自然災害和吃人的野人,十分的可怕??婶斮e遜并不害怕,他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救出了同伴,在島上生活了28年,最后回到了家鄉英國,成了一個大富翁。
有一天,魯賓遜在島上生了厲害的疾病,他在無記可施的情況下,想起了西班牙人的治病方法,他立刻照著去做,喝了浸泡過了的煙葉的朗姆酒后跪下來,向上帝祈禱。過了幾天他的病就好了,幾個星期后,身體也完全的復原了。我是一個基督教徒,可我卻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徒,因為基督教忒每個星期天都要去教堂去聽牧師傳福音,爸爸媽媽都要去,自然而然的意味著我也要去,可我卻不喜歡那里,每次爸爸媽媽叫我去教堂,我都拖拖拉拉的,還說不想去教堂,惹爸爸媽媽生氣。
現在我才知道,確實有耶穌這位萬能的伸,他為我們被釘子釘在了十字架上,他使我的病痊愈,使我媽媽的腳不疼了,所以,我決定每個星期的星期天都去教堂聽牧師傳福音。
魯賓遜,要不是你提醒我,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也不會去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