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太好了!-------今天媽媽帶我和弟弟一起去電影院看電影了,我高興的跳了起來。
下午大概兩點左右,我們坐著爸爸開的小汽車,來到了電影院。剛到電影院門口,我飛快得進了跑進去了。電影院好黑好恐怖哦!我驚訝著。我們找了買好的位子坐了下來。突然,一聲咔嚓的聲音驚覺了我,好恐怖哦!看不見的人影,我緊緊的抱住媽媽,弟弟也害怕了,也緊緊的抱住媽媽。原來這是一個殺人犯,他原先是一個富有人家的孩子,但由于家人對他的寵愛過深,使他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殺死了一個人。故事的結局是:釀成父母的悲痛,孩子最終進了不該他進的監獄,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懲罰。
看了這部電影,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應該有知足的時候,要是知足了還不夠,最終會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要養成這個習怪,我們要從點點滴滴身邊的小事做起。我們要時刻警記黨的教育和學校對我們的良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