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一絲涼風透過紗窗吹進屋里,可我卻又熱又煩,因為昨天晚上媽媽對我說:"你整天大吃大喝的,你看看那些窮的人,連吃一頓飽飯都難了。"媽媽為了體驗艱苦的生活,規定我每天的生活費為3元,這樣的日子要過三天,我不服輸,一口答應下來。
早飯不能不吃吧?于是我來到快餐店,本打算一只燒餅,可誘人的香味讓我一下買了兩個,我當場就把燒餅吃光了。感到口渴,我便急步走回家,拿起一瓶可了想喝個痛快。不料,媽媽竟然把可樂從我受上奪走,還說要喝先付錢。為了解渴,我同意了。我用5角買了半杯可樂。先在我手中只剩下了一元五角了,沒辦法,只得委屈一下肚子,不吃午飯了。看書,做作業。。。。。。。我沒事找事做,只想忘記自己沒吃午飯,一轉眼,這個漫長的下午就過去了。
晚上,媽媽做了許多好吃的菜,擺了一桌,我在桌旁,直用眼睛狠狠地把每盤菜都盯了一遍。媽媽看我這樣,便說,把你的一元五角給我,我就讓你吃飯。"我立刻把錢塞到媽媽的手中,端起飯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