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打氣槍,打氣槍能給我帶來信心和快樂。
那天,我們從南山植物園出來,隔著馬路看見了許多打氣槍的攤子。在植物園游玩了大半天,已經很疲憊的我眼睛一亮,立刻來了精神。我們快步走了過去,來到一個攤位前,老板幫我上好了子彈,我端起槍開始瞄準。“槍就是我,我就是槍,搶從我心坎里長出來的!”這時的我就好像《我的兄弟叫順溜》中的“順溜”:找尋目標、瞄準、擊發、命中。打了三十槍,命中二十六發,狙擊手的感覺真不錯。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第一次打氣槍的情景。那時我才五歲,學著爸爸的樣子,把頭貼在槍托上,可兩只眼睛睜得大大的,直盯著前面的氣球,槍口不停地晃動,然后用力的扣動扳機,結果要么是脫靶,要么是打偏了。最后是打了十槍,只中了兩發(還是因為氣球太密,撞上的),這讓我一下沒了興趣。爸爸鼓勵我說:“不錯啊,第一次就打中了,要是有了訣竅你就成神槍手啦。”我一聽有訣竅,馬上又來了興趣。接著,爸爸告訴我打槍的要領:首先要找準目標,不要晃來晃去,然后注意“三點一線”,這三點就是標尺缺口、準星、目標,最后扣扳機時一定要穩,還有就是不要把兩只眼睛都睜開。有了這個“法寶”,我漸漸擊中的次數多了起來。
從那以后,我的槍法越來越好,我就自封為“狙擊手”。其實,做什么事情都是有方法的,只要掌握了方法,就能夠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