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棄嬰,被一個女人抱回了家。
他被養母拉扯大,小學沒上幾天,就不上了,跟著一群不三不四的人胡混。一次,他們竟合伙搶了民工的錢!哼,這狼心狗肺的家伙,你養母幫你養大是多么不容易啊!你還讓她操心!
之后,養父死了。養母也愈發老了,像風中的蠟燭,頭發花白而蓬亂。可他又一次合伙搶劫,被判了五年徒刑。你這良心被狗吃的,你對得起你的養母嗎?當家庭的重擔積在她的肩上時,你又讓她為你擔心。你這孩子,無藥可救!可我看到后面,怒氣平息了,因為書上說“望著已經風燭殘年的養母,他有些痛心,覺得有些對不起她。”從這句話,我覺得他是一個已經后悔的人。
接下來我又生氣了,因為他要與其他罪犯做一宗“大買賣”。哼!說對不起她,怎么又犯法了?可是,到后來,我才知道他真后悔了——沒引爆炸彈。
他與母親見面時,他竟然說母親愛錯了人!這雖然讓我有些吃驚,但更為我大吃一驚的是,他的養母卻說她沒愛錯他!
兒子常常犯罪,可母親依然愛他,這是母親多大的信任!
故事結局很簡單,他經過漫長的刑期之后,他開了一家小吃店。沒有人知道他是從什么城市來的,原來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接濟過不少需要幫助的人,他是一個很有善心的人。
他死之前,把店留給了一個孤兒。他給這個孤兒的遺言只有一句話,據說那句話是他的養母留給他的:“這個世界,愛誰都值得。”
是呀,只要肯打開心靈的窗,把愛撒播出去,又何必在乎誰是愛的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