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讀三年級時發生的那件事,讓我永遠也忘不了,一想起來就后悔莫及。記得那年年假時我得了130元壓歲錢,特別高興,開學后就帶到學校向同學們炫耀,就放在那本帶鎖的筆記本里。可是有一天,我在打開時發現錢沒了。我十分著急,就胡思亂想起來,是誰偷了我的錢?想來想去,我覺得我的同桌小剛最有可疑,因為他最明白我的錢放在哪里特別是前天下午的事情更讓我疑心重重。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放學后,我就回家去寫作業了。可是一會兒外面就掛起了大風,烏云滾滾,一看就知要下雨了。我馬上想到,教室門上的小門沒插好!這可不行,一定會刮破玻璃的,于是我拿起雨衣,就急急忙忙向學校趕去。路上豆大的雨點就落下來。可是到了學校我發現小門已經關好了。正好遇上班主任王老師,王老師明白了我的來意后告訴我說:“小剛放學后,在教室里寫作業,發現刮起風就關好了,剛回家”。回想到這里,就更加重了我的疑心。
也增加了我的氣憤,平時我對他那么好,他竟然……于是,我就不他,給他壞臉色。每次上學、放學他叫我,我都不應。并嘴里念念有詞:“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漸漸地,我們倆個從最好的朋友變成最恨的敵人。可是有一天,媽媽對我說:“玲玲,你弟弟是不是拿的你的錢,他說在你的本子里來”。我說:“多少?”媽媽說:“130元”。說著媽媽把錢拿出來給了我。我一看,正是我那130。
找到錢應該高興,可是想到同桌小剛,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我錯怪他了,他受委屈了。怎么辦呢?到現在我也沒有告訴他我曾經有過的想法,我錯了,我對不起小剛。這件事我會牢牢記在心里,提示我不能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