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在春光小學三一班,我姓吳,名叫洪森。
我的性格開朗,很貪玩,總玩出事情來。記的有一次,上體育課的時候,我拿了我的同桌的瓶裝礦泉水,擰開滴了幾點水,他就向老師告狀,老師怪我搗蛋搞事,捏了我的勃子,并把我的拖鞋繳了,我當時像火山爆發一樣,實在忍不住就去打了我的同桌。他告訴了老師,老師通知了我的媽媽把我領回去教育。
我喜歡玩電腦,放學回來的時候,乘媽媽不注意的時候,我在二樓偷偷的開電腦玩。記得有一次,媽媽和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交代不可以玩電腦,媽媽把鑰匙藏起來,我總是偷看媽媽把鑰匙藏在哪里,媽媽和爸爸一出去就開始開電腦玩,如果有鄰居來,我就把電腦關掉,把電腦室的鑰匙藏起來。
我的優點是;星期天,在家里多幫媽媽做家務。記得有一次,全家人在吃飯,我本來想亂吃一通就出去玩,心想,我還是幫媽媽做一點家務好,媽媽一個人洗碗夠累的,會腰酸背痛的,所以我吃慢慢吞吞,等其他人吃玩走后,我留下來幫媽媽洗碗。
我的缺點是;上課時愛搞小動作,常惹老師生氣,直到老師懲罰我才停下。有一次,上語文課的時候,老師正在讀作文給同學參考,我突然哼起一條曲子,打斷了老師的讀作,老師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止我,而我還是我行我素,老師火了,擰了我的勃子,我才停止了唱曲子。
這就是我,聰明、活潑、貪玩、調皮、好動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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