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被人說成了“追星族”,于是我思緒萬千...
我一直很疑惑:什么是“追星族”呀?穿一身無厘頭的衣服?跟著自己喜歡的明星一起吶喊?一直在模仿著明星們的一舉一動?...拜托,這都是什么對什么,什么跟什么嘛...亂七八糟的,真是的...
不可否認,每個人...應該說每一個熱愛音樂的人一般都應該喜歡著某個明星呀。比如說我,我喜歡的明星是王心凌,因為我覺得她的歌聲很好聽,這是很正常的呀!可是有一些“專家”認為我們這一撥90后的青少年都會變的越來越頹廢:因為明星,因為“快樂男生”、“超級女聲”、“加油好男兒”...等這些一切的一切都會把我們帶壞,甚至帶“瘋”。其實說白了,那些人就是對我們90后的大部分青少年不認可中的不認可,我一直很奇怪,為什么他們會那樣想?
說這些會不會過早了?可能有人會認為我太“早熟”了,可是我不管別人怎么想,我只是在闡述著自己的觀點:1.“追星族”是指那些過度迷戀著那些一個又一個明星的,就像楊麗娟那樣的人。如果我們只是簡簡單單的喜歡著某某某明星,一點也沒迷戀上他(她)就被稱為“追星族”的話,那么我們是否也太冤了一點;2.政治書上說,青少年喜歡明星是很正常的心理現象,是很正常、正常、正常的,只要不過度迷戀,應該在于情理之中;3.我們喜歡著音樂、我們熱愛著音樂,我們喜歡聽ta(明星)們唱歌!如果一點都不讓我們聽,是否在滅殺我們對音樂的熱愛呢?
綜合上述觀點,我的愚見:喜歡明星的人不一定就是“追星族”,請不要誤傷無辜!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