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老師是上帝給我們的神(解釋一下:這里的神是指管我們的人,不過有點夸張啦),那么我那個同桌就是老天留給我的冤家。
他相貌平平,密集的卷毛下一雙小小的眼睛透過有一股靈氣,一副聰明伶俐的樣子。看他第一眼就會認為他是個聰穎的人,但他的聰穎去沒有發揮出來。正相反,反而喜歡問別人問題,而且只要稍微有點不會就去問別人,不厭其煩。說好聽點是問,但難聽點可就不好了,是抄!這是老師三令五申禁止的不好的現象,所以我不怎么直接告訴他答案而是教他方法。但他不怎么聽得懂,就是讓我直接說答案。我不答應,又說了一遍方法,他還是不懂,而且不耐煩了,還拿著我的一支鉛筆威脅說,我不告訴他答案就不還我。你看看!不過我終究沒告訴他答案。這樣一來二去,成了一對冤家。
還不僅如此,由于他的體育不錯,跑步也很快,而我的體育不太好,所以他經常嘲笑我。我當然不高興,于是關系更加僵化了。
俗話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冤家路窄還真不上是沒有道理,竟做了他的同桌,關系本來就不太好的我們自然是針尖對麥芒——針鋒相對。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僵持了好幾個月。最后。我覺得這樣鬧下去實在沒有什么結果,于是主動要求與他和好。他也答應了,這場戰爭算是結束了。而且他也收斂了不少,也不動不動就抄別人答案了,嘲笑人也少了,我們關系也漸漸好了起來,有困難也互相幫助呢!
同桌呀同桌,我是愛你還是恨你呢?期待你以后的表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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