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們相信圣人的話
但是,圣人說的真的是對的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己所之欲,施于人乎?
前幾天,和老爸出去買衣服。我看中了一件很好看的衣服,向老爸征求建議,結果他認為不適合我。跑到另一家店里,老爸找到了一件他認為適合我的衣服,我卻不喜歡。但老爸非說好看。最后我們吵了起來,不歡而散。
我選中的衣服,老爸不喜歡,這是他的“不欲”;老爸選中的,是他喜歡的,是他的“所欲”。他沒有把“不欲”給我,而把他的“所欲”給我。這正應了圣人的話,本應是皆大歡喜的,但相反我們卻吵了起來,這是為什么呢?
作家阿城的《臥鋪》中,有這樣一位姑娘:她很有文化,有一次,夜里在鋪上睡著了,沒蓋被子。醒來時,身上蓋了一件大衣。她用食指和拇指,拈著那件大衣,問:“這是誰啊?這么大股味。”一會又說:“多臟啊!扔我身上,你們聞聞。”原來是一位河南兵,怕她著涼了,給她蓋上的。
咋一見,這個姑娘的確可惡,別人關心她,她卻不領情。可是,慢慢一想,也不無道理。也許她不冷,并不需要大衣,河南兵把大衣給她,她自然會嫌臟。河南兵把自己的“所欲”給了姑娘,姑娘卻根本不想要,甚至是討厭,嫌棄,這有什么錯呢?
那么,應該怎么做呢?
嫣然天使基金會成立后,每次乘坐飛機,李亞鵬都要發宣傳單。宣傳單的內容很簡單:“如果你有一顆慈善的心,如果你還沒有找到實施的途徑,請加入我們嫣然天使基金會,讓我們一起把愛傳遞出去。如果你不需要此信件,請轉交他人。”有一次,一位乘客毫無理由的把宣傳單扔在地上,李亞鵬卻把傳單撿起來說:“對不起,打擾你了。”
慈善,是李亞鵬希望的,是他的“所欲”,當他把他的所欲加給別人時,他考慮到了別人是否“不欲”。就算別人把他的“不欲”表現出來,李亞鵬也是默默接受,而不是把他的“不欲”生氣地表現出來。
他的做人達到了一個高度,他做到的,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是“人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們也應該這樣:當我們想把自己的“不欲”或者“所欲”加給別人時,也要考慮,他人的“不欲”和“所欲”。當別人不想要時,就不要強加給別人。同時,當別人強加你的“不欲”是,你也應該微笑著拒絕,而不應該憤怒地表現出來。因為這,也是別人不想要的。所以,請別只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