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我看到自己手上的一塊傷疤,就想到了在寒假里的一次教訓。
那是1998年正月初三,我到大姨家走親戚。這時的鄉下,依然很熱鬧,我沉浸在歡樂的氣氛中,玩得挺帶勁。后來,漸漸覺得沒多大意思了,就找到我的友哥,向他要錢買摔炮。友哥給了我五角錢,我高高興興地和小勇一起去買了一百個摔炮,邊走邊摔,別提有多得意了。
不大一會兒,摔炮摔光了,我又想換換“口味”玩。于是想大姨要錢去買砸炮,她說:“玩那個干啥?有危險。”我滿不在乎地說:“沒事!”她有點生氣了:“要是在你手里響了,看你還逞能不!”我說:“在手里肯定響不了。”大姨還是不答應。我只好左拼右湊了兩角五分錢,悄悄地去買砸炮。變換著花樣玩起來。有時在砸炮上面放上一快帶平面的石頭,用腳猛地一跺,只聽,“當”的一聲,震得耳朵嗡嗡直響。有時把腳踩在砸炮上,過上三秒來鐘,腳下一聲響,震得腳直痛。正玩得高興時,忽然,“砰——”的一聲巨響,我手中的砸炮響了一個。說時遲,那時快,我心里猛一驚,趕快松手,可是已經晚了,所有砸炮全燃著了。手被燒得又黃又硬,還有許多小白點,我痛得直叫,友哥趕忙領我上醫務室上了藥。回來以后,我躺在床上疼得直大滾,恨自己沒聽大姨的話。砸炮把一快快傷疤牢牢地留在我的手上。
事情已經過去好久了,這個教訓還深深地留在我的記憶里,使我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