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調皮的孩子。茫然如他,叛逆如他,苦澀如他,明媚如他,可愛如他。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眼看著時間匆匆溜走,我不在再徘徊。
初綻的青春茫然,叛逆,更加無所事事。
我百無聊賴地聽著老英的講解,老英的唾沫星子肆無忌憚的子彈般的掃射著我的每根神經,我痛不欲生。唉,人生悲慘啊!總覺得老英長的像《倚天屠龍記》里那個老尼姑“滅絕師太”,又老又頑固。我的英語就像悶葫蘆里發芽,沒有生氣。回頭看看同桌,又抱著郭敬明的小說選啃咬,感動的時候落下一兩滴眼淚,我不喜歡那種淡淡的上,讓人覺得無病呻吟,感嘆著青春的彷徨,青春的迷茫。
茫然的青春已褪色,我開始熱愛青春,熱愛我生命留下的點點痕跡。
高一那年,成績不好,被分到了普通班。周圍的人總在“好學生”周圍打轉,不愿意和“壞學生”接近。也許,當別人不認可你的時候你做的任何事在他們看來都十分無聊,他們并不在乎你的對錯,早已給你貼上“壞”的標簽。班主任叫我出去談話,提醒我不要看窗外必看黑板的時候多。他那種眼神,我讀懂了:“高考之前,成績就是一切,所有空白孤獨的疼痛都抵不過試卷上的分數來得實在。”他看扁我了吧。
然后,一個人靜下心來學習,看書,做題,每天重復著,像屋頂吊著的風扇,在不需要風的春天,就那樣恒久的呆著。這時候,我愛上了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或許這才是我的方向。模考時,全班第一的奇跡出現在我身上,眾人驚異的眼光令人窒息,或許他們沒想到我一個不學無術的人也能有如此驚人的成績。但此時,我才發現青春存在的價值,我找到了方向,從此不再迷茫。
我的青春不再單調,青春用堅定的誓言和那些茫然,那些質疑說了一聲,再見!
高三的生活,我不再虛度,時間對我來說尤為珍貴。這時才發現青春時光也過去了一大半,慶幸的是我的那種茫然,那種不羈已經不復存在。現在,我的青春留給我的是滿滿的自信。高考即將來臨,倒計時的時間里,自己很努力,過得很充實。也許正是有過經歷,才懂得時間的寶貴。該是為自己的未來打拼奮斗的時候了,該是珍惜現在所剩無幾的青春時光了。
青春,她曾經讓我們張揚過,叛逆過。
青春,她讓我擁有活力,漂亮。
青春,她讓我懂得了時光的寶貴。
青春,她讓我們一路帶著執著的夢想向前沖,即使再大的風浪,我們依然歌聲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