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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各股室崗位職責請示篇一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市社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工作事項督辦,市社領導公務活動安排,各股室及下屬單位工作協調;負責公文運轉,印章管理,文印,收發,機要保密,日常接待,政務值班和信訪。
2、負責市社領導講話和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社工作簡報和社務信息編發。
3、負責車輛、辦公用品和機關后勤事務管理。
人事保障股的主要職責
1、負責市社人才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工作人員錄用、調配、考核、任免、交流、獎懲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下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任用;擬定市社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
2、負責市社機關工資管理,指導直屬企業、基層社的勞動工資工作。
3、負責市社復轉軍人的安置和優撫;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市供銷社系統困難職工的生活保障問題;負責市社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醫療保險工作。
4、牽頭負責組織系統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先進集體的評比表彰;指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青年、婦女聯合會工作。
財務股的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財務、會計、財政、稅務、信貸、審計等方面的法規和制度,協調有關部門的關系,爭取政策扶持。
2、指導全市供銷社和所屬單位的財會工作;負責系統財會報表工作。
3、負責市社機關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所屬單位財會主管人員的選派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對市社本級及所屬單位的審計及審計監督;指導系統審計工作。
5、負責協調全市供銷社和市社所屬單位的融資工作。
資產管理股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導所屬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
2、負責實施市社社有資產的管理,監督、檢查所屬企業的財產和經營狀況,對直屬和控股企業的經營、非經營性重大投融資項目進行審查。
3、對控、參股企業董事長、董事、監事、財務總監的選派提出意見,對直屬和控股企業經營者進行定期考核,提出聘用、解聘、獎勵與處罰的建議;對控股企業負責人收入提出意見。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所屬企業的審計監督。
經濟發展股的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供銷社改革與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承辦市政府及市直部門協調的相關業務工作。
2、指導直屬企業及系統的業務工作,負責農資、農副產品、日雜用品、煙花爆竹、再生資源等重要商品經營的業務指導和政策協調;組織落實食鹽、化肥、農藥等重要物資的儲備和供應。
3、負責有關商品交易會的組織和橫向經濟協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物價監管。
4、負責指導供銷社龍頭企業建設,引導和規范市場體系建設;負責供銷社系統建設項目的合作、協調、管理;牽頭負責供銷社綜合業務考核。
5、指導和協調供銷社外經外貿、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合作指導股的主要職責
1、指導全市供銷社體制改革;指導全市供銷社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系統社團工作的開展;組織指導全市基層供銷社綜合改革。
2、指導全市供銷社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
3、指導全市供銷社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合作社文化建設,推廣合作社知識普及;負責上級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在全系統的宣傳、貫徹和落實,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組織建設;負責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指導服務和綜合業績考評工作。
調整各股室崗位職責請示篇二
就業處各股室職責
1、辦公室 主任(兼)
成員:李怡漫
胡翠紅
孫艷萍
主任職責:
①負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目標管理考核評比辦法的制定和督導檢查工作;
②負責日常接待工作;
③做好政工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其他相關工作。
李怡漫
①負責文件的收發、立卷歸檔工作; ②各種資料的綜合管理工作;
③負責本處干部職工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工作。胡翠紅:
①負責本單位和就業辦財務工作; ②負責本單位年統工作;
③協助辦公室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孫艷萍:
①負責本單位和就業辦報帳工作; ②協助辦公室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2、就業股
股長:周麗
成員:周志波 工作職責: 周麗:
①負責就業失業登記審核和就業失業監測工作; ②負責城鎮新增就業情況的統計上報及臺賬建立核查工作;
③負責就業援助、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及臺賬的建立核查工作;
④負責一次性崗位補貼管理及臺賬的建立核查工作; ⑤負責高校畢業生情況收集整理和創業扶持工作; ⑥負責新增大學生創業實名制登記工作;
⑦負責做好就業辦、城鎮社區口的相關統計報表工作。周志波:
①負責新增農村勞動轉移就業的統計上報及臺賬建立核查工作;
②負責就業失業登記受理初審、《就業失業登記證》制發、年審和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③負責人力資源數據庫動態調整及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④負責本處電腦網絡運行及日常維護工作。3、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主任:周向華
工作職責:
①負責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及臺賬建立工作;
②負責各種招聘會的組織和資料整理上報工作; ③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相關統計報表工作; ④負責企業用工動態監測和網絡招聘服務工作; ⑤負責創建聯絡工作。
4、小額擔保貸款中心
副主任:向緒元
工作職責
①負責小額擔保貸款對象受理、審核調查和發放工作,確保貸款用途;
②負責到期貸款的回收催收工作,確保回收率達98%以上;
③負責小額擔保貸款基礎臺賬、業務檔案管理和統計報表工作;
④負責貸款對象跟蹤回訪,貸款創業典型培植和宣傳工作;
⑤負責“雙百”工程資助獎勵對象的推薦申報工作。5、失業保險管理股
股長:王偉榆 成員:陳立元 唐慧靜
工作職責: 王偉榆:
①負責失業保險股全面工作;
②負責失業保險的政策宣傳工作;
③協助局征繳處做好失業保險監督稽核工作; ④負責參保單位人員異動、測算打單和財政代扣代繳工作; ⑤負責失業動態監測工作。陳立元:
①協助局征繳處做好失業保險征繳工作; ②協助做好失業人員的登記工作。唐慧靜:
①負責失業保險信息網絡工作;
②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和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 ③負責失業保險基金財務、審計、統計報表工作。6、就業培訓股
股長:曾凡耘
工作職責:
①負責就業培訓組織實施和定點培訓機構指導管理工作;
②負責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相關工作;
③負責做好培訓臺賬建立、資料管理和統計報表工作; ④負責大學生創業引領工作;
⑤協助省級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基地和“2151”工程創建工作。
調整各股室崗位職責請示篇三
財政局各股室職責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文件;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督查、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
(一)預算股
制定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和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縣本級部門預算草案,匯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擬訂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下級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整個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庫的建立和上報。
(三)國庫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賬務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資金、非稅資金以及財政專項資金(基金)的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縣級收入組織
1 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級及全縣財政總決算和縣級及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決算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務是: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縣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五)教科文股
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單位研究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額定、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六)農財股
貫徹財政支農政策;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貫徹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批年度財務決算;
2 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縣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等
(七)企業股
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并、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監督歸口管理的縣級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務管理等
(八)經濟建設股
牽頭與縣發改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組織實施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本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國家糧食、基本建設(含國債資金)、國土、環保、副食品風險基金等專項資金及縣本級城建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九)外經股
監督執行國有外經貿、旅游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
3 事財務制度;監督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管理外事、援外經費;辦理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轉貸和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監管;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等。
(十)財政監督股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是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征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貪污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政財務監督檢查等
(十一)綜合股
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住房和移民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住房資金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稅費改革、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市場監管工作等。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股(產權統計評價股)
管理縣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
4 核;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制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縣直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等。
(十三)會管股
管理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十四)政府采購中心
(十四)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在省、市農開辦的指導和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規劃;編制年度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省、市農開辦審批;按省、市農開辦批復編制設計任務書及擴初設計再省、市批復,按批復內容組織項目施工;協助項目鄉鎮、村做好農業綜合開發的宣傳發動工作;根據項目施工進度,按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及時撥付有關項目資金,并按要求及時向省、市農開辦上報工程進度;收集整理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音像、圖片及文字資料,匯總以各省、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竣工后由縣農開辦寫出竣工報
5 告,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項目進行驗收、結算;申請省、市農開辦進行驗收;已通過省、市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向村(辦)移交,并簽定《農業綜合開發工程項目移交管護合同》。
(十五)、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在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和縣財政局黨組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省、市、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決定,全力做好改革的綜合協調和情況收集以及信息反饋等工作。積極推進以“三項改革”(鄉鎮撒并及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即鄉財縣管鄉用)為重點的各項配套改革,做好縣領導小組安排的各項工作;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村籌資投勞“一事一認”制度;做好鄉村債務的清理登記和探索其化解辦法;加強稅改專題督查與調研,為縣領導小組提供客觀真實的決策依據;認真開展宣傳工作,為全縣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認真做好農村稅費改革的監督檢查與信訪接待工作;加強和改進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制度。
十
六、非稅收入管理局(二級局)貫徹執行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起草制定全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相關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匯總審核公布非稅收入征收項目和標準;配合做好非稅收入征收計劃的編制,具體下達各執收、執罰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征收計
6 劃;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定調整收費標準;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票據的領購、保管、發放、使用、核銷、檢查工作;負責對全縣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的非稅收入及時進行核算;按規定程序辦理非稅收入的退庫;負責按照收入級次和《條例》規定的收入類別定期將非稅收入劃解國庫或財政專戶;負責縣本級部分非稅收入項目的直接征收;依法委托有關單位征收;負責督促各執收執罰單位依法征收,應收盡收;負責及時匯總上報非稅收入月、季、年度征收情況報表;負責依法查處全縣各種違反非稅收入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全縣政府調控資金的征解工作;負責各鄉鎮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十
七、國有資產經營公司
十八、社會保障股
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擬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縣衛生、民政、殘聯、勞動和組織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經費和事業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執行;全縣獨立核算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預算安排的審核和執行;管理分管部門預算內外資金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的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編制社
7 會保障預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城市居民和農村貧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救災扶貧周轉金、藥品收支節余資金的會計核算和監管,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統一管理救災救濟資金和災后恢復重建經費;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定項補助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研究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辦理部門和單位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轉讓、劃轉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調整各股室崗位職責請示篇四
財政局各股室職責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文件;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督查、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股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一)預算股
制定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和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縣本級部門預算草案,匯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擬訂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下級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配合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承擔向縣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負責整個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庫的建立和上報。(三)國庫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賬務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資金、非稅資金以及財政專項資金(基金)的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縣級收入組織
1 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級及全縣財政總決算和縣級及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務是: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縣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五)教科文股
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單位研究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額定、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單位的年度決算等(六)農財股
貫徹財政支農政策;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的建議;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貫徹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批年度財務決算;
2 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縣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等(七)企業股
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并、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監督歸口管理的縣級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務管理等(八)經濟建設股
牽頭與縣發改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組織實施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本級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國家糧食、基本建設(含國債資金)、國土、環保、副食品風險基金等專項資金及縣本級城建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復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九)外經股
監督執行國有外經貿、旅游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
3 事財務制度;監督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管理外事、援外經費;辦理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轉貸和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監管;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等。(十)財政監督股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是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征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貪污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政財務監督檢查等(十一)綜合股
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住房和移民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住房資金的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稅費改革、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市場監管工作等。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股(產權統計評價股)
管理縣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縣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
4 核;參與組建企業集團、國有企業公司(股份)制改制等企業改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核工作;負責國有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有關事項;負責縣直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等。(十三)會管股
管理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十四)政府采購中心(十四)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在省、市農開辦的指導和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規劃;編制年度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省、市農開辦審批;按省、市農開辦批復編制設計任務書及擴初設計再省、市批復,按批復內容組織項目施工;協助項目鄉鎮、村做好農業綜合開發的宣傳發動工作;根據項目施工進度,按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及時撥付有關項目資金,并按要求及時向省、市農開辦上報工程進度;收集整理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音像、圖片及文字資料,匯總以各省、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竣工后由縣農開辦寫出竣工報
5 告,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工程項目進行驗收、結算;申請省、市農開辦進行驗收;已通過省、市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向村(辦)移交,并簽定《農業綜合開發工程項目移交管護合同》。(十五)、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
在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和縣財政局黨組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省、市、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決定,全力做好改革的綜合協調和情況收集以及信息反饋等工作。積極推進以“三項改革”(鄉鎮撒并及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即鄉財縣管鄉用)為重點的各項配套改革,做好縣領導小組安排的各項工作;完善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村籌資投勞“一事一認”制度;做好鄉村債務的清理登記和探索其化解辦法;加強稅改專題督查與調研,為縣領導小組提供客觀真實的決策依據;認真開展宣傳工作,為全縣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認真做好農村稅費改革的監督檢查與信訪接待工作;加強和改進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制度。
十六、非稅收入管理局(二級局)貫徹執行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起草制定全縣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相關制度、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匯總審核公布非稅收入征收項目和標準;配合做好非稅收入征收計劃的編制,具體下達各執收、執罰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征收計
6 劃;協同有關部門審批收費項目,參與制定調整收費標準;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票據的領購、保管、發放、使用、核銷、檢查工作;負責對全縣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的非稅收入及時進行核算;按規定程序辦理非稅收入的退庫;負責按照收入級次和《條例》規定的收入類別定期將非稅收入劃解國庫或財政專戶;負責縣本級部分非稅收入項目的直接征收;依法委托有關單位征收;負責督促各執收執罰單位依法征收,應收盡收;負責及時匯總上報非稅收入月、季、年度征收情況報表;負責依法查處全縣各種違反非稅收入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全縣政府調控資金的征解工作;負責各鄉鎮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十七、國有資產經營公司
十八、社會保障股
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擬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縣衛生、民政、殘聯、勞動和組織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經費和事業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執行;全縣獨立核算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預算安排的審核和執行;管理分管部門預算內外資金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的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編制社
7 會保障預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城市居民和農村貧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救災扶貧周轉金、藥品收支節余資金的會計核算和監管,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統一管理救災救濟資金和災后恢復重建經費;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定項補助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研究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辦理部門和單位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轉讓、劃轉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調整各股室崗位職責請示篇五
各股室職責(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和制度建設;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督辦和值班等工作;負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機構編制、干部管理、勞動工資具體工作。
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起草安全生產重要文件、重要會議報告和工作
總結
。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申報考試及注冊管理工作。
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聯系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和重(特)大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協助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
(二)綜合安全股
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的綜合統計和安全生產信息的發布;組織、指導、推廣、實施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應用與研究和技術示范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年度計劃;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申報工作。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志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并進行監督管理。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電力、貿易、機械、輕工、煙草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行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筑、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氣象、教育、旅游、衛生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快報、結案工作。
(三)礦山安全股
依法監督檢查煤礦及非煤礦山企業、地質勘探、建材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依法負責組織或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快報、結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和綜合監督管理業務內的各類文件會議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申報工作;協助其他股室的工作。
(四)危化品安全股
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與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饈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申報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放申報、縣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并監督檢查;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申報發放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石油、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行業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或參與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快報、結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和綜合監督管理業務內的各類文件、會議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安全資格培訓考核申報;協助其他股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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