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鞏琳璐)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糧食安全,近日,我市出臺《商洛市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以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為目標,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夯實耕地保護責任,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4年10月底,在總結我市前期“田長制”經驗的基礎上,全面完善和落實以保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為目標的“田長制”制度模式,網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我市全面建立耕地保護田長制,實現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全覆蓋。到2025年,田長制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耕地面積總量保持穩定,永久基本農田科學合理布局、質量合格,利用水平明顯提升,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基本穩定。
《實施方案》提出,市級設立一級田長,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全面推行以市為單位,以縣區為紐帶,鎮辦為重點,村(社區)為關鍵的四級田長制。在全面落實各級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分層級設置網格,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管理機制。縣區、鎮辦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擔任二級田長、三級田長,村級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為四級田長,依據管轄范圍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實施屬地管理、分級保護、逐級負責。同時,市、縣區兩級設立田長制辦公室。政府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自然資源部門,專人具體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不定期對轄區內田長制工作推動情況進行監督指導,梳理匯總田長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并定期向上級田長制辦公室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實施方案》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壓實主體責任,把建立實施田長制擺上重要位置,科學謀劃、統籌推進。要健全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巡田制度和工作通報制度。要落實部門聯動,建立動態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協作配合。要強化考核獎懲,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政府予以表揚和激勵,對存在問題的視情況予以通報曝光、警示約談、追責問責。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各種渠道和形式,教育引導干部群眾充分認識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的重要意義,營造全民參與耕地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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