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二、主要做法 近年來,我縣各級黨政始終堅持以江澤民同志關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話”和維護新疆穩定、反對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講話精神為指針,把宗教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緊抓不放,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動的規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動場所在法律、法規和政策范圍內正常、有序地開展活動。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措施到位
(二)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機制
根據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宗教工作的特點,我縣對各項宗教事務實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動場所民主管理機構職責》、《宗教活動場所翻新、維修制度》、《宗教教職人員職責》、《領導干部聯系宗教活動場所與宗教人士談話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請假制度》、《宗教人士例會學習制度》等14項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切實把宗教事務的管理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不斷規范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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