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lawyer)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員。律師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自我剖析和查擺問題匯編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一】律師自我剖析和查擺問題
為了加強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同時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沌潔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律師隊伍,提高律師在社會公眾的整體形象,黨中央國務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視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今年尤其強調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之自查自糾的重要性。作為一名執業多年的專職律師,通過前一階段一系列的的學習與討論,個人的職業道德與思想覺悟,以及對這次的整頓認識有了極大的提高。深深感受目前我國整體司法環境不盡如人意,甚至存在的部分司法腐敗,有很多部分與律師相關,或一部分問題本身就來源于我們很不自律的同行——執業律師。
自從踏入律師門檻的第一天起,即自己拿到實習律師證的那一刻,就將律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時時刻刻默念于心,并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溶會于自已的血脈之中,上升為工作執業之自覺行為。
一、在任何時刻都確保與法官、檢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觸,沒有違反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各種規定,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的偉大光榮與正確。
(1)與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從來沒有任何的不正當交往,沒有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等,從未以支付介紹費,利用親朋同學關系等不正當手段,要求法官、檢察官等介紹案件。
(2)自執業以來,從來沒有為法官、檢察官等裝修住宅、購買商品及出資邀請進行娛樂活動。
(3)執業至今,沒有向法官、檢察官等請客送禮、行賄,也從未指使、誘導當事人送禮、行賄。對執業中遇到或了解的相關送禮、行賄事件,總是以一個律師應有的尊嚴而對其深惡痛絕。
(4)本人沒有自己或讓當事人為法官、檢察官等報銷費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其它物品。
(5)從未假借法官、檢察官等名義,或者以聯絡、酬謝法官與檢察官等為由,向當事人索取財物或其它利益,也沒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響案件審判。
二、守法遵紀,堅持黨的正確領導,堅守憲法和法律至上,對當事人誠實信用,認真維護其合法權益。
(1)認真學習三個至上,充分保持與黨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統一。雖然目前離一名共產黨員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認真不斷的努力,爭取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入黨的最基本的標準。因此在各方面都嚴格堅持以黨的方針政策為原則,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正確領導。
(2)信守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定不移地信仰社會主義,維護法治的公平正義,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養和政治水平,同時為營造和諧社會的長治久安,努力盡自己一個公民及律師的應盡義務。
(3)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誠實信用地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不向承諾包打官司,也不調詞架訟。在具體執業中,按規定向當事人書面告知訴訟風險,盡量促成當事人與對方達成相關和解協議,按規定或對困難當事人適當減免律師服務收費。在多年的執業生涯中,沒有受到一位的當事人的口頭或書面投訴,也沒有與當事人發生過爭吵或爭執,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協的任何處罰或批評。
三、需要改進的不足之處。
(1)對于在執業過程中了解到的一些司法陰暗面,曾經讓自己原本內心對法律的崇尚開始有所動搖。表現在工作上有時不再全身心的投入,對代理案件的最終結果持一定的消極態度,對案件深入思考不夠充分。現在認識到此狀況必須徹底杜絕,才能有利于今后業務的正常發展。
(2)在執業過程中出現過一些困難,曾一度促使自己產生與法官、檢察官等拉關系、套近乎的心理傾向。雖然最終沒有去做,但該念頭現在看來也極其危險,必須要堅決剎住不正當的想法,尋求與法官、檢察官等正常的良性發展軌道。
(3)對當事人有時不能夠持續保持足夠的熱情或耐心,雖然能理解其急切心情,但由于心理壓力過大,有時遇到難纏的當事人難免會有態度。對日常繼續學習、增強自身素質的努力認識也不足。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應該內強素質而外塑形象,要時刻準備為迎接新的挑戰而努力。
律師的自查自糾是這次教育整頓活動的重要環節,對這一次自查自糾活動的重要性,如今有了更充分、更徹底的認識和體會,認為開展的律師教育整頓活動非常及時、也非常有必要。保持警鐘常響,努力消除所有的不良傾向于萌芽狀態,對自己將來的執業道路必將產生重要的作用,意識到必須是認認真真,而不是應付檢查走過場的面對自查自糾活動的開展。
通過以上的自查自糾,本人感到自已又接受了一次進一步的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教育。今后要年年、月月、日日、時時的自查自糾,堅決做到"日三省乎已",并將其做為本人在律師執業期間的必修之課業,努力使自已成為一個讓黨和政府及人民放心的稱職的好律師。
【篇二】律師自我剖析和查擺問題
根據司法局、律協的要求,近期全市同行皆絞盡腦汁,費盡心機提交一份自查自糾報告,匯報自己執業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大家筆下所寫難免千篇一律,頗為枯燥,但此文不知出自哪位師兄之手,調侃之中略帶幽默,不禁莞爾,想必看后必會眼前一亮。
黨為了沌潔律師隊伍,提高律師形象,維護法官與檢察官清正廉潔,本著相信律師的態度,在中央七常委批示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安排下,開展了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之自查自糾。通過前一階段的學習與考試,我的思想覺悟,及對這次的整頓認識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司法腐敗,皆源于律師。司法人員,那些可愛的法官與檢察官們,一個個都是律師給拉下水的,我深感自已的職業的罪孽深重。從本質上說,律師制度的建立就是錯誤的,但黨沒有取消律師,仍讓我們執業,實在是給我們這些不學無術的人留了一條生路。每思及于此,我便老淚縱橫,感激與愧疚交激。黨呀,你真是********,面對你的***,我不能對不起你。我要將律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時時默念于心,溶會于自已的血脈之中。上升為工作執業之自覺行為,就如呼吸與吃飯一樣,須臾不能離開。以實際行動確保法官檢察官們的清正廉潔,維護黨的偉大光榮與正確。基于如此刻骨銘心的領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糾,不留死角,嚴于解剖自已,做一個黨放心,法官檢察官放心的好律師。
一、本人與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從來沒有不正當的交往,沒有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以支付介紹費,利用親朋同學關系等不正當手段,要求法官檢察官介紹案件。本人知道,律師天職乃是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正因太專注于此,所以在訴訟中常與法官檢察官意見相佐,由此本人與法官檢察官由口角而生怨恨,真是既無親,更少朋,見面視為路人,上庭便為斗雞。所以,本人案源雖少,窮而至于撩倒,雖有心讓他們介紹案子而不可得。常為此而戚戚焉。只有一次,某法院院長將我喊到辦公室,讓我免費為其治下的法官代理一樁案子,此案本人跑了兩年,貼了不少錢。現在想來后悔不已。只恨自已當時覺悟太低,也怪當時沒有搞律師整頓,所以才犯此大錯,以后這類得不償失的事,絕不再做。
二、本人沒有為法官檢察官裝修住宅、購買商品、出資邀請法官檢察官進行娛樂活動。本人收入甚少,沒有經濟基礎支持這樣的不當行為。說句不怕人見笑的話。本人作風不好,經了兩次婚變,歷了無數的情感欺詐,已是馕中羞澀。現在屋不及50平米,一日兩餐,旬月不識肉味,已到了生計艱辛,入不敷出的境地,只盼黨在別人小康之際,也能接濟些與俺。而法官檢察官看到本人這等窘態,常扼腕嘆息,從未為難本人。
三、本人沒有向法官檢察官請客送禮、行賄,沒有指使、誘導當事人送禮、行賄。在當前國家繁榮,腐敗昌盛之際,本人雖不是******員,不能代表別人,卻能代表自已,本人以一個律師的尊嚴,對送禮、行賄亦是深惡痛絕。這種行為與本人的人格取向格格不入,也與自已的經濟能力不符。但,這僅是自已的人格本色兼無可耐何,并未上升到政治高度來認識,并未提高到維護司法公正,保護廣大法官檢察官的高度來認識,所以也還有提高的空間。
四、本人沒有為法官檢察官報銷費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其它物品。在第二、第三項自查中,我言已及意,不另重復。僅說明:本人沒有交通工具,無以出借。通訊工具雖有,乃工作之必須,一日不可或缺,本無可能出借。僅有一次,某法官手機沒電,曾借我手機打過一個電話,此事我思之再三,總覺不妥,后來我找機會,也用了一次他的手機,并通話時間略長,大家扯平,我心尚安。
五、沒有假借法官檢察官名義或者以聯絡、酬謝法官檢察官為由,向當事人索取財物或才其它利益,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響案件審判。本人經濟拮據,深知人民幣來之來易,所以從不鼓勵當事人做這種事。基于本人的誠實本性,更不至于假借什么,也不會找什么由頭向當事人索要不義之財。每遇到當事人論及送錢送物與法官檢察官,本人就言以厲害,假稱法官檢察官都是黑了心的,常是些拿錢不做事的主,以打消其不法念頭,為維護法官與檢察官的純潔,做出了自已的貢獻。當然,當事人執意要送,本人一概告之:這事與我不相干,你說的事本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然后拂袖而去,一臉的正氣。
通過以上的自查自糾,本人感到自已又受了一次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教育。今后,在司法局不下文件要求自查的日常執業中,要月月、日日、時時自查自糾,堅決做到"日三省乎已",并將其做為本人必修之課業,努力使自已成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于人民的人,一個不讓法官檢察官腐敗的人,一個維護純潔性的人。
【篇三】律師自我剖析和查擺問題
通過學習和自查,每位律師對自身情況進行了徹底排查,律師事務所內部在自身建設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體匯報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思想是行動的指引,只有找準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務于群眾。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為依托,同時將黨支部的發展與所內管理相結合,要求全所人員要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此次活動中來,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斷把學習到的理論觀點和思想精髓,運用到推動律師事業和律師事務所發展中。每位律師都能認真參加學習,并按時完成學習筆記。
二、執業行為方面
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律師的執業行為不只是個人行為,它同時代表著一個行業的`道德和誠信水平。我所從建所之初就將律師的執業素質和執業能力作為管理重點,并時刻加強監督。
(一)統一收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及湖南省司法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統一的服務收費標準,并要求全體律師不準以壓低收費為手段爭奪客戶,更不得以請客送禮、給回扣等手段去取悅客戶,攬取案源。收費標準向客戶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統一收案。我所嚴禁律師私自收案,嚴禁律師跨所執業,還通過與同行交流,與客戶溝通等形式來監督律師的辦案情況。對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戶收取額外費用、報酬或財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律師立即開除。因為這種行為不僅有損律師本人形象,還敗壞了律師事務所在行業中的形象,并嚴重影響了律師在社會公眾中的地位和尊嚴。由于所內規章制度嚴格,加上全體律師都能廉潔自律,至今還沒有發現一位律師有不正當牟利行為。
(四)案卷歸檔。我所規定承辦律師在法律事務辦結后五個工作日內整理立卷,裝訂成冊,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審查,同意后報主任審閱簽字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本所檔案管理人員收卷后,按規定辦理歸檔手續,對歸檔案卷編制《歸檔案卷目錄》和檢索卡片。同時,為了發揮律師業務檔案的作用,我所還建立了檔案借閱制度,設置了檔案借閱登記簿,取閱案卷的律師需辦理借閱手續。
三、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方面加強律師事務所的自身建設,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才能為律師事務所的進一步發展注入力量。
(一)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在《律師法》頒布以后要求各律師事務所必須建立的六項制度之一。我所的年度考核制度中從政治學習和執業能力兩方面對律師進行考察,并制定了詳細的考核細則,采用律師自評和主任測評成績相結合的辦法來評定律師的學習完成程度和辦案質量。
(二)重大案件討論、報告制度。對于案情復雜,涉及標的較大,社會影響面較廣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討論、報告制度。主要是為了集思廣益,降低辦案風險,保證法律服務質量,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除了承辦律師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匯報,由主任召集執業律師進行討論外,關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門報告,積極聽取上級領導的意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規范的管理,精湛的專業素質,是長久生存的根本。無論是律師的個人素質方面還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規范。我所將延續良好的做法,進一步規范各項工作,為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貢獻綿薄之力。,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除了承辦律師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匯報,由主任召集執業律師進行討論外,關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門報告,積極聽取上級領導的意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規范的管理,精湛的專業素質,是長久生存的根本。雖然我所規模比較小,但無論是律師的個人素質方面還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規范。我所將延續良好的做法,進一步規范各項工作,為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貢獻綿薄之力。
【篇四】律師自我剖析和查擺問題
根據《關于印發全市律師行業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律師事務所開展此專項活動動員會的安排部署,我首先參與了律所組織的集體學習并開展個人自學,按照活動安排,動員會后每位律師及時查找問題,初步形成整改清單,隨后開展為期2個月的個人自查。作為一名執業兩年的青年律師,我深刻認識到只有經常自查自省才能促進律師的進步和發展,于是,借此專項整治活動開展之際,我深入查找個人存在的問題,剖析根源,指定整改措施,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查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學習政治理論方面。作為一名黨員律師,我時刻意識到律師應當將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為此我積極參與律所組織的集體學習,并根據安排進行個人自學,先后學習了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和省紀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牢記黨的初心和使命,堅定理想信念,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此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作為黨員律師,本來應該在政治理論的學習上走在前面,但實際上卻一直是被動學習,學習勁頭甚至不如非黨員律師;二是學習政治理論停留于表面,對其中的理論精神領悟不夠全面徹底;三是平時學習的側重點還是再專業知識,業務繁忙的時候會忽視對政治理論學習的強化。
在遵守執業紀律和執業規范方面。總體上,我能夠服從律所管理,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執業,從未有過違反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的行為。辦理案件時也能夠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我目前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專業知識的學習預見性不夠,都是碰上某一類案件,才鉆研有關專業知識,學完又丟開不鞏固。二是工作缺乏自律,存在遲到早退的現象。三是對工作的實施無計劃,行動過于拖沓。四是對較為簡單的案件過于自信,有耍小聰明的嫌疑,有遺漏案件要點的情況存在。五是案件辦理完成后,不能夠及時裝訂案卷,完成案卷歸檔。六是有時接受當事人咨詢沒有耐心,態度不夠親和。
在恪守廉潔自律方面,作為一名黨員律師,本人能夠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黨章黨規為準則,我見過就是假遵守組織秩序,服從組織決定,在全面系統的學習黨章黨紀黨規的同時,將其與自己的本職工作和生活相互結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但在這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出現過開庭結束時間過晚,和當事人一起吃便餐的情況;二是對于親屬朋友的案件,有時會稍低于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通過剖析自己,我發現自己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究其根本,我認為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是認為政治理論過于枯燥,對政治理論的學習不夠系統深入。學習時依賴性過強,認為只要按照安排把學習任務完成即可,自主學習積極性不夠,導致自身的政治理論學習仍有不足。第二是僥幸心理國強,認為只要能夠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不出現紕漏即可,不再去追求案件高質量和精細化。同時,工作久了出現惰性和厭煩心理,案件辦理完成后,認為裝卷工作過于繁瑣,一拖再拖,繼而影響整個律所的案卷歸檔工作。遇見問題過多的當事人也失去了職業最初的耐心。第三在對自己的紀律要求和自我約束方面有所放松,時時刻刻以黨章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行業規范來審視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方面做的還不夠。
三、改進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進一步系統全面的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章黨規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和省第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等。從思想上重視政治理論的學習,提高學習積極性,努力將需要掌握的政治理論學深學透,同時運用“學習強國”、“甘肅黨建”等新媒體手段,拓寬自身學習面,不斷提升思想境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提高黨性修養,繼續堅定政治立場,發揮黨員律師的示范帶頭作用。
二要不斷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查閱律師行業違法違規案例、熬夜懲戒案例。深入剖析違法違規行為根源,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及時校對偏差。在工作過程中發現自身的問題和不足時要給自己限定改正期限,嚴格要求自己按期改正。
三要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內心謹記紀律和規矩,嚴格遵守黨內各項法規,政策和行業規范,不斷完善自我,時刻剖析自己的思想,檢查自己的行為,嚴于律己,堅定政治立場和理想信念,不斷增強工作的主動性,提升律師職業能力為律所的發展傾盡全力。
通過這次深入的自我剖析,我加深了政治理論、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和廉潔自律的教育。今后應當在日常執業中嚴格要求自己,經常做到自查自糾,在遵守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的基礎上,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提高,努力做到更好的適應時代和形勢發展的要求,依法執業、誠信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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