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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并購重組篇一
甲方:
乙方:甕安縣高水鄉香溝高嶺土礦
合同簽訂地: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且經乙方股東會決議(見附件)乙方同意將公司的百分之九十股權轉讓給甲方(包括其擁有的礦山的采礦權、經營權及收益權),就公司重組相關事宜協商一 致,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概況
乙方全稱:甕安縣高水鄉香溝高嶺土礦
開采方式:露天/地下
采礦權證號;c***0087780 礦區面積:1.5031平方公里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1、3018563.52,36421876.962、3018563.51,36422926.973、3017473.51,36422926.964、3017063.51,36421613.95
(1)安全生產許可證、環保評估報告、村委會及村組補償協議、原有礦山路、水土保持合格等有形或無形資產(附資產清單)。
二、并購方式
1、由甲方出資人民幣2138萬元(貳仟壹佰叁拾捌萬元整),收購乙方90%的股份并取得乙方公司所有其它資產的百分之九十所有權,對新公司進行控股和負責經營管理。
2、乙方保留10%的股份,按比例共擔風險,負責協助協調工作且不再投入資金。
3、本合同簽訂之前的債務、新公司的原股東的股本金等,都由乙方負責支付和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原來債務和糾紛未處理完善,影響到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有權在應支付給乙方的股權轉讓款中直接和付給第三方,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委派的協調人員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管理,負責政府、當地老百姓的協調工作,以及變更原公司為新公司的后續工作等。
三、管理模式
1、由甲方負責經營和管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資金、交通工具、設備等由甲方負責投入。
2、按照甲方制定的經營管理辦法,制定的制度,出臺的政策進行有效管理和經營。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開采各項協調工作,完成全部變更手續的后續工作。
四、付款方式
公司的90%股權轉讓款共計為人民幣貳仟壹佰叁拾捌萬
元整(¥21380000.00元)。
1、第一次付款,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交納股權轉讓金萬元整人民幣。機械設備進場3日內支付萬元。
2、第二次付款,在乙方辦理完善其公司章程修改、股權變更等工商登記手續,并完成采礦證過戶及公司其它所有財產權利所有人的變更后,在三十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股權轉讓金萬元整。
3、第三次付款,在第二次付款后的壹個月內,若無任何礦山債務糾紛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的事件發生,則甲方在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余款。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由甲方支付乙方轉讓原公司的股權款額;
2、本合同簽訂后即時擁有乙方公司及其所有資產的百分之九十的所有權,包括對礦山的開采權、經營權和收益權;
3、合同簽訂后,乙方將礦山生產、經營、管理、銷售交由甲方全權負責;
4、負責制訂對礦山開采、洗選廠的建設和投入的計劃及實施。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收取90%股權并購款,如在規定的時間內甲方未支付乙方股權并購款,乙方有權自動解決合同且收
回甲方90%的股份。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股權并購款不予退回,由此給乙方帶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承諾該礦山和第三方無任何抵押關系,并承擔合同簽訂前的一切債權債務。
3、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私下與第三方合作,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4、本合同簽訂后,向甲方提供本項目相關資料、證照、手續,并確保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5、本合同簽訂后,即時、迅速地辦理相關手續的變更,并依法向招商局和國土資源相關部門備案。
6、本合同簽訂后相關手續未變更前,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生產、經營工作,負責協調好當地政府、村民等關系,給甲方履行合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如因糾紛引起礦山不能正常生產,甲方有權拒付并購款或者要求解決合同并賠償損失。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2、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整人民幣。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在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進行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生沖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年日月
房地產并購重組篇二
房地產并購資產轉讓or股權轉讓
◆ 案情介紹:
◎2011年7月28日,合肥招標投標中心、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發布公告,受中國房地產開發合肥有限公司(下稱中房公司)委托,公開轉讓其持有的中國房地產開發合肥置業有限公司(下稱目標公司)100%股權。
◎2011年8月28日,海亮地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亮地產)通過投標最終以9.6億的價格競買成功。
◎2011年9月8日,海亮地產與中房公司簽訂《產權轉讓合同》,其中約定: 第一條“轉讓標的”:
中房公司持有的目標公司100%股權。該股權對應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情況詳見《評估報告》。第五條“轉讓標的交割事項”:
(一)......評估基準日起至本次轉讓標的工商變更登記之日止期間,轉讓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經營損益均由海亮地產承擔或享有。具體數額由雙方在轉讓標的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0日內,共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基礎、以轉讓標的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為截止日進行審計。
(三)不在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期間審計報告范圍內以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期間審計報告未披露的轉讓目標公司資產、負債由轉讓方中房公司享有或承擔。
◎2011年11月15日,目標公司股權變更登記至海亮地產名下。
◎2023年1月9日,中房公司和海亮地產共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期間審計,委托事項為:評估基準日至產權轉讓標的工商變更登記之日止期間,對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經營損益進行審計。
◆ 裁判要旨: 1.關于《產權轉讓合同》的性質是股權轉讓合同還是資產轉讓合同問題
股權轉讓合同,一般是指公司股東將其享有的股權轉讓他人,他人支付價款并取得公司的股東地位的合同。
資產轉讓合同,通常是指資產所有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他人,他人支付價款并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本案中,雙方所簽合同的名稱雖然為《產權轉讓合同》,但從交易主體和合同內容看,中房公司系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100%股權轉讓給海亮地產,海亮地產支付相應價款并取得股東地位。
從履行情況看,中房公司已將其股權變更登記至海亮地產名下。
雖然合同中約定了資產交割問題,但此僅是新舊股東之間對目標公司資產的交接,資產的所有權仍然屬于目標公司。
因此,《產權轉讓合同》符合股權轉讓合同的一般特征,其性質應為股權轉讓合同。2.關于中房公司是否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問題
中房公司不僅要把與股權相對應的目標公司資產移交給海亮地產,同時交付的資產要符合其在合同中的承諾,即中房公司對其移交的資產負有瑕疵擔保責任。
海亮地產提交的證據證實,由于中房公司未能披露或不實披露目標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多項資產及負債,海亮地產為此向政府及他人額外支付了多項款項,包括補繳土地出讓金、應政府要求建設基礎配套設施、向業主賠償逾期交房違約金等各項款項8000余萬。
中房公司辯稱關于目標公司股權轉讓信息的披露方式還應包括政府公開的信息(如:政府已對社會公開其中一開發項目配套公路的修建信息)。但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期間評估報告及轉讓期間的公告為信息披露的載體和范圍,而未提及政府公開的信息,在此情況下,若將政府公開的信息也作為信息披露的范圍,則將顯著加重了海亮地產的責任,不符合公平原則,故中房公司該項主張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據。
中房合肥公司還稱,海亮地產公司所主張的相關項目損失情況,已在期間審計報告中披露,依約應由海亮地產公司承擔相應的損失。期間審計報告形成于《產權轉讓合同》簽訂之后,且根據約定期間審計報告的功能是對《評估報告》所確認的評估基準日至工商變更登記日期間正常生產經營損益情況的審計,不涉及對評估基準日之前《評估報告》中未披露的信息的補充披露。
期間審計報告在“特別事項說明”中雖對中房公司《評估報告》中披露不實事項進行了說明,但該事項均發生在評估基準日之前,不屬于目標公司在約定期間正常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損益;加之,該事項涉及財產價值數額巨大,如果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將會對股權轉讓價格的商定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
因此,期間審計報告不涉及對評估報告未披露的信息進行補充披露,中房公司認為期間審計報告對海亮地產所主張的事項進行了披露,不符合合同約定和誠實信用原則。
中房公司未能全面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房地產并購重組篇三
資產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司基本狀況
有限公司:經營期限自2007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注冊號,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位于。經營范圍為:。
有限公司:經營期限自2007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注冊號,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位于。經營范圍為:。
第二條 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的青島中遠美柯斯干粉涂料有限公司和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兩公司)兩個公司的技術設備及無形資產,以貳佰捌拾萬元(280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資產,兩公司股份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股權轉讓手續。轉讓后,乙方兩人股份所占兩個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由乙方另行確定。
2、付款方式:
a.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支付第一期轉讓費壹佰伍拾萬元(150萬元),甲方對兩公司財務進行審計,同時按照工商的合法手續進行法人更名及股權轉讓
b.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對兩公司固定資產及無形進行盤點交接,乙方在交接確認同時,應支付第二期轉讓費壹佰叁拾萬元(130萬元)。
第三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兩公司基本情況的真實性及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兩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兩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其出資證明及兩公司股東情況表等基本資料;
2、甲方須保證兩公司全體股東同意本次轉讓,并將股東會決議提供給乙方;
3、甲方負責在工商法定的時間內內辦理完畢兩公司股權轉讓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4、在乙方實際經營期間,如生產過程中需要資質方面的更新、續期等問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并分別完成兩公司注冊資本的合法轉讓手續,否則,每延遲一天,按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十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6、轉讓后,甲方在對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債權、債務清欠過程中需要公司加蓋的公章,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配合,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費用負擔
本協議約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公司固定資產:見附件
(一)、(二)固定、無形資產明細。
2、本協議生效之前,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轉讓后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公司所占土地為租賃,甲方保證乙方在股權轉讓后仍能按照原租賃合同約定條件,繼續承租。
4、公司原有職工安置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繼續雇傭的職工由乙方負責。
5、乙方支付第二筆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當將青島中遠美柯斯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的公章、財務賬本、資質憑證、設備、生產工藝、配方資料及生產成本核算等全部資料交由乙方。同時,將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的公章、部分財務賬本等資料交由乙方。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約定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完畢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則應繼續履行該義務,如在乙方通知后仍未能如期辦理完畢,則可視為甲方無法全面履行合同內容,乙方可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2、如因甲方的保證不實,導致乙方受讓股權后的公司被第三人追索,則甲方應及時處理解決并解決。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否則,每延遲一天,按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十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4、本協議約定的損失包括但僅限于:直接、間接損失;因此支出的訴訟費、交通費、住宿費、律師費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 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管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并購重組篇四
個人股權轉讓個稅處理關注八大細節
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個人投資行為在我國越來越普遍。與此同時,個人的股權轉讓也日漸增多。稅法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應按“財產轉讓所得”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但是,由于大多數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對個人股權轉讓的稅收政策還比較陌生,現就個人股權轉讓
需注意的八大細節進行具體分析。
一、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
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
代繳稅款的義務
二、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23〕
285號)辦理納稅(扣繳)申報的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區分兩種情況:
1.先履行納稅義務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
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2.股權變更登記與納稅申報同時進行
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表格式樣和聯次由各省地
稅機關自行設計)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納稅地點
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
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
四、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
所得稅,按次征收。具體計算方法為:
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
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五、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判定及核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規定,個人股權轉讓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
機關可采用公告列舉的方法核定。
六、股權轉讓取得違約金收入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6號)規定,股權成功轉讓后,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如果股權沒有轉讓成功,取得的違約金收
入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轉讓改組改制企業的量化資產股權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60號)規定,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個人將股權轉讓時,應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而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
息、股息、紅利”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八、原價回購已轉讓股權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收回轉讓的股權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130號)規定,若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則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為結束后,當事人雙方簽訂并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退回股權的協議,是另一次股權轉讓行為,對前次轉讓行為征收的個
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房地產并購重組篇五
資產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公司基本狀況
青島中遠美柯斯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自2007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注冊號***-a,注冊資本人民幣二十萬元,位于青島市龍山辦事處北葛村。經營范圍為:制售水性涂料、保溫建筑材料、干粉砂漿;批發零售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陶瓷制品、機械制品(不含特種設備)、電子產品;經營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制經營的除外);室內裝飾裝潢;內外墻工程施工。
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自2007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注冊號***,注冊資本人民幣五百萬元,位于青島市市南區福州南路89號403戶。經營范圍為:生產水性涂料、保溫建筑材料、干粉砂漿;批發零售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陶瓷制品、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室內外裝飾、裝潢、防火、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等。
第二條 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的青島中遠美柯斯干粉涂料有限公司和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兩公司)兩個公司的技術設備及無形資產,以貳佰捌拾萬元(280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資產,兩公司股份按照國家規定辦理股權轉讓手續。轉讓后,乙方兩人股份所占兩個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由乙方另行確定。
2、付款方式:
a.合同簽訂后,乙方應支付第一期轉讓費壹佰伍拾萬元(150萬元),甲方對兩公司財務進行審計,同時按照工商的合法手續進行法人更名及股權轉讓
b.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對兩公司固定資產及無形進行盤點交接,乙方在交接確認同時,應支付第二期轉讓費壹佰叁拾萬元(130萬元)。
第三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兩公司基本情況的真實性及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兩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臵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兩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其出資證明及兩公司股東情況表等基本資料;
2、甲方須保證兩公司全體股東同意本次轉讓,并將股東會決議提供給乙方;
3、甲方負責在工商法定的時間內內辦理完畢兩公司股權轉讓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4、在乙方實際經營期間,如生產過程中需要資質方面的更新、續期等問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并分別完成兩公司注冊資本的合法轉讓手續,否則,每延遲一天,按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十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6、轉讓后,甲方在對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債權、債務清欠過程中需要公司加蓋的公章,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配合,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費用負擔
本協議約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公司固定資產:見附件
(一)、(二)固定、無形資產明細。
2、本協議生效之前,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轉讓后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公司所占土地為租賃,甲方保證乙方在股權轉讓后仍能按照原租賃合同約定條件,繼續承租。
4、公司原有職工安臵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繼續雇傭的職工由乙方負責。
5、乙方支付第二筆轉讓款的同時,甲方應當將青島中遠美柯斯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的公章、財務賬本、資質憑證、設備、生產工藝、配方資料及生產成本
核算等全部資料交由乙方。同時,將青島中遠匯麗干粉涂料有限公司的公章、部分財務賬本等資料交由乙方。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約定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完畢股權
變更登記手續,則應繼續履行該義務,如在乙方通知后仍未能如期辦理完畢,則可視為甲方無法全面履行合同內容,乙方可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2、如因甲方的保證不實,導致乙方受讓股權后的公司被第三人追索,則甲方應及時處理解決并解決。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否則,每延遲一天,按 股權轉讓價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十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4、本協議約定的損失包括但僅限于:直接、間接損失;因此支出的訴訟費、交通費、住宿費、律師費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應向管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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