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同時也確立了樹立科學發展觀的指導方針。保持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不僅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具體體現,而且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省委李源潮書記指出,重視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不協調的突出問題,多做暖人心穩人心得人心的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之一。用科學發展觀來指導我們的實踐,推動我們的工作,就要求我們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協調好改革與發展中的各種利益關系,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一、人民內部矛盾的類型、產生原因和特點分析 當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十分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從經濟運行的現狀看,發展后勁明顯增強,已基本具備快速發展的條件。穩定是發展和改革的基本保證,沒有穩定的*環境和社會環境,一切無從談起。
在目前形勢下,我們要抓住機遇,發揮優勢,千方百計加快發展,就必須保持社會的長期穩定。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維護社會穩定重要的工作內容。
從新區成立以來信訪統計情況來看,我區群眾到區集訪共計307批5290人次,到市集訪99批2490人次,到省集訪21批643人次,因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已經成為影響我區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群眾集訪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解除勞動合同后職工的經濟補償款問題,土地被征用農民安置、就業問題,經濟糾紛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問題,困難企業職工和困難群體就業再就業問題,法院判決案件執行等問題;重組、改制及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基層干部的廉政建設和作風問題,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等等。
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最突出和激烈的形式是群體性事件,呈現出五多特點:一是發生數量多,具有復雜性。表現在:導致矛盾糾紛的因素越來越多,涉及人員成分越來越復雜,矛盾糾紛觸及的層次越來越深,不平等主體間的矛盾糾紛越來越多。
二是串聯行為多,具有延展性。表現在:因同樣因素或性質引發的矛盾糾紛易產生連鎖反映,處置不慎易產生共鳴,從而引發群體性、區域性事件。
三是重復上訪多,具有反復性。一些人對已產生的矛盾糾紛抱著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心理,反復上訪,越級上訪,特別是個案的重復訪、纏訪對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造成了嚴重影響。
四是激烈方式多,具有尖銳性。為達個人目的,有些矛盾糾紛當事人往往采取過激行為,堵橋堵路堵門甚至極個別還采取*進行威脅,釀成嚴重后果,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五是策劃預謀多,具有對抗性。隨著公民組織自我維權意識的增強,維權手段不斷翻新。
群體性、區域性矛盾糾紛往往有組織策劃者和骨干,而且各人分工明確。 從產生的原因來分析,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一是少數干部對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不重視。
有的領導干部不深入基層,不接觸群眾,不參加接待來訪,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一無所知;有的干部缺乏*敏銳性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應備素質,思想上麻痹大意,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重視、不認真處理、以致小事釀成大事,有的基層干部自身形象欠佳、群眾不信任,直接影響了干群關系;有的干部在接待群眾時,態度傲慢、表態隨便,缺乏責任感,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二是基層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不健全、方法不適應。
目前基層組織建設中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特別是維護治安和穩定的基層組織不健全,運轉不正常,效率不高,有的農村基層組織受宗族、幫派、宗教勢力干擾,形不成領導核心,難以適應團結帶領群眾、維護*穩定的要求。三是部分群眾合理利益落實不到位。
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等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因為政策法規不配套、執的覆蓋范圍。全面落實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四項補貼、小額貸款、稅費減免等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
鼓勵就業內容和就業形式的創新,大力發展小企業和各種非正規就業。要積極探索政府出資購買就業崗位,鼓勵企業雇傭下崗失業人員。
對弱勢群體和社保對象采取緩解困難的特殊幫扶政策。要完善和落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養老、失業保險制度,切實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規范管理社會最低生活保障各項程序,確保低保金足額、按時發放。
要加大對低保對象就業、子女上學、醫療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要繼續大力開展送溫暖活動,堅持領導干部幫扶困難戶的制度,加大對困難職工農戶的扶貧力度。
(二)完善基層民主、密切干群聯系,改善干群關系 要加強對基層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觀念教育,牢固樹立公仆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觀念,決不允許工作方法簡單,作風粗暴,傷害人民群眾感情,切實樹立良好公仆形象,不斷增強基層干部與人民群眾的親合力。要加強對群眾的法制教育,扎實開展普法教育,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使群眾知法、守法、用法,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注重引導群眾運用法制手段解決訴求,自覺維護社會公正和社會穩定。要建立健全對農民負擔問題的監督機制,把農民負擔制度化、公開化、規范化。
制發監督卡和專用收據,公布負擔的數量和征收辦法,開展審計監督和執法檢查。凡屬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村級財務管理等,都應向村民公開,確保他們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
(三)健全機制,充分發揮大調解機制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依法調解、有情化解是我區大調解機制的活力所在。要大力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在各鎮街普遍建立鎮街、事業單位、村(居)、百人以上的企業、村民小組、農戶等六級調解組織,真正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區范圍的各級調解組織網絡。
要建立完善信息預警機制和社會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繼續堅持領導每日信訪接待制度、首問負責跟蹤督辦制度和及時協調會辦制度。各基層調解組織要立足基層,堅持原則,依法調處,最大限度地做好各類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內部矛盾的自我消化能力,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和引發治安、刑事案件。
區、鎮街調解中心要充分發揮化解復雜疑難矛盾糾紛主渠道作用,依法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特別對歷史遺留問題個案的重復訪、纏訪,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堅決杜絕群體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的發生,努力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區各政法部門應當以化解涉法矛盾糾紛為己任,積極運用法律手段,切實解決好各類民事、經濟、行政糾紛。
要切實加強各級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排查問題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努力使大量的矛盾糾紛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就能得到早發現、早鈍化、早化解。
(四)創新思想工作方法,有情化解各類社會矛盾 要大力加強和改進思想*工作,給群眾釋疑解惑,理順情緒。針對群眾普遍關心的下崗分流、再就業、困難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要引導群眾客觀地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全面看待改革,既看到改革的光明前景,又看到改革的艱巨復雜,克服懼怕改革的心理和消極應付的心態,轉變就業觀念,增強信心。
在思想*工作的內容上,抓好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的宣傳。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按程序辦事、按級辦事的自覺性,尤其是可能給部分群體利益帶來損失的事件,更要將推行的依據、目的和可能帶來的后果、政策的優惠、便民措施等向群眾公開,以透明求公平公正,以公開求理解支持。
在時效上,把握時機,抓好政策制度的宣傳。政府每出臺一
個重大的決策或開展一項重大的活動,應在活動前和活動執行中重視宣傳,借助各種途徑和媒介,引導群眾正確認識活動的重大意義,正確把握個人目的的實現途徑,使居民群眾心里明白,有數,就不會再有不滿情緒,即使有一時想不通,工作也好做一些。三是在載體上,通過報刊、電視、告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直接向群眾宣傳。
采取走村到戶和召開相關人員會議的方式,面對面把政府的政策傳達給群眾,聽取群眾的呼聲,做好調解工作。
四、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社會穩定工作的領導 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是關系到人心的向背、事業的興衰、政權的存亡的大問題。因此,各級黨政領導都要明確黨政一把手為處理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要堅持領導干部親自處理群眾來信和接待群眾來訪制度,把黨政領導和主管領導及時親臨現場處置事件,定為紀律,形成制度,始終保持同群眾的密切聯系。
要建立健全維護穩定工作領導體系,定期召開穩定工作形勢分析會,準確把握維護穩定工作的特點,確定階段性工作重點。要認真落實維護穩定工作部門責任制和單位責任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起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維護穩定工作機制。
要把預防、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減少群體性事件作為領導工作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群體性事件多發的地方、部門和單位,紀檢、組織人事等部門要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對因部門和單位工作失誤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部門和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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