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一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二
一、企業管理制度
我們知道,法律、法規、規章是整個社會層面的制度。而一個組織內部的規定、紀律、流程等是這個組織的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要求企業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為準則,是用來規范企業員工行為的。制度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違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發展等階段。
美國哲學家霍布斯假設了人類的原初狀態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每個人都想維護自己利益,都企圖侵占別人的利益,沒有正義,沒有規則,他認為這種“自然狀態”下人的生活是悲慘的,于是為擺脫此種境況,人們便建立契約,確立利維坦(權力團體)約定社會共同的行為規范,從而結束人類混戰。可以看出制度是人類從實踐和經驗中積累起來通過規制個體行為,從而使集體行為達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穩定性、有序性、規范性的優勢和特點,因而借助制度,人類才能把相互間合理的行為固化下來,形成準則,從而使社會和群體逐漸進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種科學,是一種資源,是一種力量,能使群體朝著最有利群體的方向不斷前行。任何集體之中或集體之間,都有制度安排,否則整個社會、集體就會混亂、無序。
二、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宏觀上
1、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使企業處于穩定、持續運行狀態;
3、對法規和政策起到拾遺補缺作用。
(二)微觀上
1、把企業員工、部門的目標、思想、行為,聚集到企業經營管理總目標上來;
2、奠定員工、部門的自我約束機制;
3、使企業內部管理權力運行程序化;
4、實現企業管理系統化;
5、實現企業管理科學化;
6、促使企業組織持續穩定的發展;
7、增加了企業的可控性、權威性;
8、促進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業經濟民主化。
三、發揮管理制度作用的途徑
(一)要建立一套體系完善、內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層要制定完善的制度體系,覆蓋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兼顧制度間的協調性;明確效率優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設者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了解企業文化,熟悉相關的經營、管理要求,要客觀、公正。
3、對于制度內容的要求是:所依據的資料必須要全面、準確,能夠反映經營管理活動的真實面貌;根據實際需要設計相應條款;要明確、翔實,便于理解;要以發揮激勵作用為目的;要充分考慮員工的意見,和員工達成共識。
(二)要保證各項管理制度得到嚴格、公正、持續的執行,這是發揮制度作用的關鍵。
(三)要做好制度實施推進的培訓、指導工作,以及執行狀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
(四)制度要隨著企業的發展、環境的變化、經營管理范疇的變動而不斷完善、更新,以推動企業基礎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三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五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六
一、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收發規定
1、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2、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3、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秘密文件由專人按核定的范圍報送。
4、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5、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6、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以上列舉的都是關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應該規定的內容。
(二)、文印管理規定
7、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8、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9、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10、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三)、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2、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13、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14、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15、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完善各類企業管理規章制度的通知篇七
第一章總則
1、本手冊是本公司全體員工的指導規范和行為準則。
2、本手冊解釋權屬中心辦公室。
3、本手冊自20__年x月x日開始實施生效。
第二章員工守則
1.1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冊。
1.2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必須遵守本手冊規定。
1.3凡本手冊所稱員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關系
2,1.1本公司招聘的對象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聘用員工在三個月試用期滿后,凡符合錄用條件的外地人員,本公司將按照廣州市人才引進的有關規定,為中級職稱以上符合引進條件的員工辦理引進和戶口轉移手續。
2.1.2新員工聘用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銷售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如果磨擦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的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聘用,或將試用期延長,以作進一步觀察,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終止聘用關系。公司為試用期員工簽訂3-6個月的試用合同。公司為工作關系和戶口關系不能轉入公司的人員及退休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1)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核準而擅自離職者;
(2)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3)通緝在案未撤銷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滿16周歲者;
(8)政府法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應聘人員面試及體檢合格后,按照公司錄取通知確定的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應繳驗下列證件:
(1)本人最近一寸證件照片四張;
(2)本公司指定醫院之合格體檢表;
(3)學歷、職稱證件、身份證;(正本核對后發還,復印件留存)
(4)退工單、勞動手冊等前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經面試甄選合格之應聘之員,未于通知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拒絕接受本公司聘用,該通知則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系,并不級予當事人經濟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本手冊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無故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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