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一
1)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店主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4)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數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5)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6)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7)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與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8)員工應恪盡職守,非經核準不得閱覽不屬于本職范圍內的數據或傳播不確消息。
9)員工有違反上述準則條例的,將依據獎懲條例予以處罰。
2.服裝店員工的儀容儀表
1)頭發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發型搭配得當。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體味者,要適當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凈、整潔,不能有異味。
5)店員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裝店工牌與工服
1)工服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如員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損或丟失,須按規定進行賠償。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員工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退回工服,如果沒有退回,須按六折賠償。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5)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初犯者處以口頭警告,嚴重者處以書面警告。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并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柜。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二
第一條學校教代會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條學校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學校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條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三、討論決定學校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
四、評議和監督學校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校長要定期向代表大會報告和通報工作,尊重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
第六條學校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以及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管理權。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第七條凡我校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為學校教職工代表。代表應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為人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社會工作的基本素質。
第八條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職工人數的25—30%,人數多少以有利于教代會開展活動為原則。
第九條代表實行常任制,履行教代會職權。
第十條學校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1—2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因調離工作崗位或退休教職工不再履行代表義務,可由原工會小組另選他人替補空缺。
第十二條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十三條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選舉和表決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經多數代表提議,經同級黨組織的批準,可以臨時召開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代表的義務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素質和能力。
二、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及時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群眾工作。
三、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努力貫徹、宣傳會議精神。
第十六條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向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對學校教代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三
1)店長遲到罰款20元、員工遲到罰款10元
2)如不佩帶胸牌、頭花者罰款5元
3)不可佩帶過多的首飾
4)工裝要整齊,臟了就要洗
5)老員工要帶新近的員工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遵守店鋪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4)員工應愛惜公司的財務
1)頭發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發型搭配得當。
2)要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涂重顏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凈、整潔,不能有異味。
4)店員不能穿拖鞋。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4)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罰款5元
1)櫥窗、通道、展廳需打掃干凈
2)試衣間、鏡框、模特、地面、掛鉤、椅子均需打掃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公司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3)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4)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5)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6)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7)穿著已購買的公司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8)員工在個人利益與店鋪利益發生沖突時,應以店鋪利益為先。
1)沒有顧客時不準聊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項
2)不準在忙時接打私人電話
1)有顧客光臨時要微笑式與顧客打招呼
2)在為顧客服務時要使用禮貌用語
3)在遇到難纏的顧客時要有耐心
4)即使顧客沒有購買也要做到微笑歡送顧客
1)熟記產品的款號、碼號、顏色及其價格
2)熟悉產品的位置、歸類
1)根據服裝的色系及其款式進行陳列
2)根據不同的'風格進行陳列
1)小組之間的相互合作
2)組與組之間的相互幫助
1)老員工要帶新員工熟悉環境、貨品
2)在新員工遇不明事項時老員工要有耐心為新員工解答
3)新員工的適用時間內要遵從公司的制度及各項安排,不可推諉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四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二、宗旨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六、附則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五
為加強和規范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范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著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篇六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