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期貨交易委托書篇一
一、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風險。
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三、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四、熔斷制度
所謂“熔斷”制度,就是在期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
五、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于集中于少數投資者。
六、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于有效防范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七、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八、強制減倉制度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強制減倉是當市場出現連續兩個及兩個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漲停(跌)等特別重大的風險時,中金所為迅速、有效化解市場風險,防止會員大量違約而采取的措施,即,中金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凈持倉盈利投資者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同一投資者雙向持倉的,其凈持倉部分的平倉報單參與強制減倉計算,其余平倉報單與其反向持倉自動對沖平倉。
九、套期保值審批制度
交易所對套期保值申請者的經營范圍和以前經營業績資料、現貨購銷合同等能夠表明其現貨經營情況的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其套期保值額度。
十、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十一、結算擔保金制度
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中金所的規定繳存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結算擔保金分為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
基礎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參與中金所結算交割業務必須繳納的最低擔保金數額
變動擔保金是指隨著結算會員業務量的變化而調整的擔保金。
十二、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十三、風險警示制度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提到的風險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可以分別或同時采取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書面警示、公開譴責、發布風險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十四、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計資料、交易所發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
end
—
期貨交易委托書篇二
期貨交易所謂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就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么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么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在手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后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期貨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期貨交易[1]是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在遠期合同交易中,交易者集中到商品交易場所交流市場行情,尋找交易伙伴,通過拍賣或雙方協商的方式來簽訂遠期合同,等合同到期,交易雙方以實物交割來了結義務。交易者在頻繁的遠期合同交易中發現:由于價格、利率或匯率波動,合同本身就具有價差或利益差,因此完全可以通過買賣合同來獲利,而不必等到實物交割時再獲利。為適應這種業務的發展,期貨交易應運而生。
期貨交易是投資者交納5%-10%的保證金后,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商品標準化合約的交易方式。一般的投資者可以通過低買高賣或高賣低買的方式獲取贏利。現貨企業也可以利用期貨做套期保值,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期貨交易者一般通過期貨經紀公司代理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另外,買賣合約后所必須承擔的義務,可在合約到期前通過反向的交易行為(對沖或平倉)來解除。
期貨交易是商品生產者為規避風險,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在遠期合同交易中,交易者集中到商品交易場所交流市場行情,尋找交易伙伴,通過拍賣或雙方協商的方式來簽訂遠期合同,等合同到期,交易雙方以實物交割來了結義務。交易者在頻繁的遠期合同交易中發現:由于價格、利率或匯率波動,合同本身就具有價差或利益差,因此完全可以通過買賣合同來獲利,而不必等到實物交割時再獲利。為適應這種業務的發展,期貨交易應運而生。
期貨交易特點
1.以小博大。期貨交易只需交納5-10%的履約保證金就能完成數倍乃至數十倍的合約交易。由于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杠桿效應,使之具有 “以小博大” 的特點,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資金進行大宗的買賣,節省大量的流動資金。
2.雙向交易。期貨市場中可以先買后賣,也可以先賣后買,投資方式靈活。
3.不必擔心履約問題。所有期貨交易都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且交易所成為任何一個買者或賣者的交易對方,為每筆交易做擔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擔心交易的履約問題
4.市場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開,且交易采取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條件下公開競爭。
5.組織嚴密,效率高。期貨交易是一種規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規則,一環扣一環,環環高效運作,一筆交易通常在幾秒種內即可完成。
常用期貨交易方法
1.保持對于看好品種的中線持倉.2.對上述品種的輕量級日內慣性操作,一般連跌兩波后做多,沖一波平倉;或連升兩波做空,跌一波平倉。當出現意外情況如出現單邊行情,或者止損,或者換月反向開倉,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遠近的選擇及多空配比。
3.對于可能轉勢的品種如天膠,先選擇順勢開倉,在獲利情況下可當日平倉,如未獲利,則在收盤前換月鎖倉。
4.對于新進入視野的品種如玉米,先小規模做多,一但有方向感則立即增倉。
5.做短的品種最好選擇隔月價差較大的品種,以便在不利情況發生時換月鎖倉。
6.在技術上重視通道對于該品種的牽引作用及通道有效性及有效期問題。
7.不論當日交易順利與否,在收盤前盡量將保證金控制在2/3以下。如有對沖頭寸,則剔除對沖因素的保證金應控制在1/2至2/3之間。
8.不能只關注一類品種,這樣可能會失去全局感。
9.不論出現什么情況,都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適應價格及方向的改變,絕不吊死在一棵樹上。
10.一般來說,不主觀判定短線上漲和下跌目標,順勢而為,但不排斥對中期的價格認識。
11.適當運用k線組合的知識,但不作為唯一的操作依據。
12.遠離無趨勢品種,尤其是與工業及新能源產業無關的品種。
13.對于方向明確的商品,敢于立即介入。
14.風險與收益并存,要獲利就必須敢于冒險,前提是在操作前盡可能多地了解介入品種的基本面及技術特征。
期貨交易流程
一旦你選定了某一個合適的經紀公司,下一步就是開一個期貨交易帳戶。所謂期貨交易帳戶是指期貨交易者開設的、用于交易履約保證的一個資金信用帳戶。開戶工作很簡單,而且經紀公司將會非常熱心地提供有關幫助。
首先,風險揭示
你將閱讀一份“期貨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是標準化的、全國統一的)。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貨開戶申請時,需向客戶提供《期貨交易風險揭示書》。個人客戶應在仔細閱讀并理解后,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客戶應在仔細閱讀并理解之后,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二,簽署合同
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委托交易協議書,協議書明確規定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個人客戶應在該合同上簽字,單位客戶應由法定代表人在該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個人開戶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樣卡。單位開戶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本單位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姓名、聯系電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印鑒等內容的書面材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期貨交易業務執行人的書面授權書。
第三,申請編碼
交易所實行客戶交易編碼登記備案制度,客戶開戶時應填寫“期貨交易登記表”,把你的一些基本情況填寫在表格上。這張表格將由經紀公司提交給交易所,為你開設一個獨一無二的期貨交易代碼,也稱交易編碼。一戶一碼,專碼專用,不得混碼交易。期貨經紀公司注銷客戶的交易編碼,應向交易所備案。
第四,存入交易保證金
上述各項手續完成后,期貨經紀公司將為你編制一個期貨交易帳戶,填制“帳戶卡”交給你。這樣,開戶工作就完成了。客戶在期貨經紀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之后,應按規定繳納開戶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應將客戶所繳納的保證金存入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的客戶賬戶中,供客戶進行期貨交易。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屬于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除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為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進行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期貨交易的法律性質
期貨交易的法律性質問題是研究期貨交易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對這個問題有兩種主
張,第一種觀點認為期貨交易屬于傳統的貨物買賣合同關系的范疇,雖然它帶有某些特殊性;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期貨交易顯著區別于傳統的貨物買賣,已不能歸入貨物買賣關系的范疇。從期貨交易與傳統貨物買賣的如下比較即可看出,用普遍性與特殊性來比喻傳統的貨物買賣與期貨交易的關系已經很不恰當了。
第一,目的不同。傳統的貨物買賣是以獲得合同的標的為交易的目的。而在期貨交易中雖然買進合約的投資者如在合約到期時不能平倉,要收取合約所代表的貨物、賣出合約的交易者如在合約到期前不能平倉,要承擔交付貨物的義務,雖然期貨交易中也有實物交割現象的存在,但這種現象是很少出現的,一般來說只有2-3%左右的合約需要通過實際交割貨物來完成交易。在期貨交易中,由于合約頻繁的倒手,貨物流轉額經常呈天文數字,大大超過了現貨市場的流通數量,從傳統貨物買賣的角度來考察期貨交易是無法理解這一現象的。第二,合同成立方式不同。傳統貨物買賣都是由買方、賣方直接磋商,對合同條款達成一致后成交。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必要階段。但如果把這種交易方式搬入期貨交易,交易雙方的行為卻恰恰構成對交易規則的違反。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并不見面,他們都通過在場內的經紀人交易。
第三,交易的場所不同。法律對傳統貨物買賣達成協議的場所并無限制,而期貨交易則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完成。場外交易為法律所禁止。
第四,合同標的物不同。傳統貨物交易的商品不一定都適于期貨交易,而期貨商品也不一定能進行現貨交易。一般地,期貨商品應當具備如下一些特點:(1)商品的質量、等級、規格容易劃分確定;(2)期貨商品必須是交易量大而價格容易波動的商品;(3)期貨商品必須是擁有眾多買者和賣者的商品;(4)期貨商品必須是能貯藏相當長一段時期適于運輸的商品。并且,自本世紀70年代起,金融期貨開始興起并迅速發展,匯率、利率、股價指數等都成為期貨交易的對象,甚至出現了期權交易即期貨合約選擇權交易,這些交易方式在傳統貨物買賣中都是不可能進行交易的。
第五,合同標準化程度不同。傳統貨物交易,合同條款都是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而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交易的商品的質量、數量、交割時間、交割地點都是確定的,唯一變動的是價格。
期貨交易主要當事人
1.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就其作用而言系專門供期貨交易者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就其法律性質而言系非盈利性會員制法人組織。
期貨交易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場所不僅意味著給交易者提供了交易的“地方”,而且包括(1)期貨交易所制定本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和其它規章制度,報國家期貨管理部門批準后,對交易者具有約束力。所有交易行為必須按交易規則規范地進行。(2)期貨交易所制定本交易所的標準合約,有利于減少交易者因對期貨合約本身理解不同而引起的糾紛。(3)為交易所會員提供合約履行及財物方面的擔保。凡在交易所內簽定、買賣的期貨合約只要符合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即可獲得此種擔保。在交易所內達成的交易,如果買賣一方違約,有交易所替代違約方履行合約責任,相應地,交易所向違約方主張有關權利,并通過強行平倉、動用結算保證金、擔保基金等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擴展。因此,交易者不必擔心由于對方違約而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4)交易所設立仲裁機構,對會員以及會員與客戶之間的爭議做出裁決,該裁決一般為終局裁決。(5)期貨交易所公布即時行情,根據場內成交情況編制包括期貨商品的成交量、最高價和最低價、開盤價和收盤價、結算價等交易信息的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使場內、場外交易者能了解有關信息,使交易價格具有公開性,有利于期貨交易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
2.期貨經紀商
期貨交易所采用會員制,只有交易所會員才能進場交易,所以眾多的非交易所會員的公司和個人只有委托交易所會員才能進行交易。一部分會員逐漸成為專門代理客戶交易的經紀公司,另外在客戶和會員之間也有大量的經紀公司。前一種經紀公司本身就是交易所會員,可以直接進場交易,能更快地執行客戶的指令。而后一種經紀公司只能經過再次或多次委托,才能進入期貨交易所,所以客戶如委托后一種經紀公司,要承擔比委托前一種經紀公司更大的風險:第一,多重委托必然導致客戶下單時間的延緩,客戶的指令不能得到及時完成;第二,交易環節增多,使客戶指令成交的機會減少,交易風險增加;第三,多重委托給私下對沖創造了條件;第四,多重委托可能造成客戶之間利益無法區分。正因為客戶委托非交易所會員的經紀公司進行期貨交易要承擔更大的風險,這種經紀公司收取的費用往往要低于交易所會員的經紀客戶,以吸引客戶。
3.期貨投資者(客戶)
期貨投資者是通過期貨經紀公司進行期貨交易的單位或個人。但并不是所有的個人和單位都能從事期貨交易。就個人而言,要成為期貨交易的合格主體,首先應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委托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這種規定來源于民法的基本原則,同時考慮到期貨交易這種專業性活動與他們的年齡、精神、智力狀況不相符。另外,在期貨交易中有違法行為的個人自違約事件了結之日起一段時間內被禁止參與期貨交易。為防止利用行政權力及內幕消息謀利,國家期貨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應被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為保護交易的公正性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除上述人員被禁止參與期貨交易外,下列人員的交易行為應在一定范圍內受到限制:擁有期貨經紀公司一定比例股權的個人或單位的負責人;一定比例的股權被期貨經紀公司所擁有的單位的負責人;期貨經紀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貨交易員、財務人員及其他職員。以上人員的交易指令與其他期貨投資者的交易指令條件相同時,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優先執行其他期貨投資者的交易指令。
期貨交易的欺詐問題
欺詐問題是期貨交易中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期貨交易中,欺詐的主體十分廣泛,并且貫穿于整個交易過程,形態復雜多樣。司法實踐中對欺詐行為的認定更多的是套用合同欺詐的理論和原則,缺乏適用于認定期貨交易欺詐的一定標準。
期貨交易中的欺詐,從主體區分,可分為期貨經紀商的欺詐、期貨顧問商的欺詐、期貨投資基金管理組織的欺詐;從交易過程劃分,可分為客戶進入期貨交易市場以前的欺詐和客戶進入期貨交易市場以后的欺詐;從具體表現形態上,可分為發布片面強調從事期貨交易獲得的可能性、不充分說明存在的風險的廣告或宣傳;向期貨投資者作獲利的保證,或與其約定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以吸引客戶;提供的市場行情、交易報告書、結算報告書等文件中,有虛假或容易使人誤解的記載或陳述,隱瞞重要事項等等。
期貨交易中的欺詐從其性質上來說是一種民事欺詐,但與一般民事欺詐相比,又有自己的特點,在認定上應有別于一般民事欺詐。一般民事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而在期貨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并不對等,這尤其表現在客戶與期貨經紀商、期貨顧問商、期貨投資基金管理組織的關系上。對于客戶來說,期貨交易是一個陌生且復雜的領域,而對方則是由專業人士組成的有雄厚經濟實力的專業性組織,雙方地位明顯不對等。根據保護弱小一方的法律原則,法律應傾向于保護客戶利益,而對經紀商、顧問商、投資基金管理組織的行為加以嚴格限制。表現在欺詐問題上,法律應讓經紀商、顧問商、投資基金管理組織承擔更多的誠實信用義務和勤勉義務,這幾類組織應對任何捏造虛假事實、隱瞞真相以至引人誤解的行為承擔責任。
期貨交易委托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帳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帳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帳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帳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帳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帳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帳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帳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帳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帳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客戶聲明客戶應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聲明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附件二《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抵觸。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戶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戶須知》,經客戶閱讀理解并簽字。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并向客戶提示其所負的說明義務。客戶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后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五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規則、業務規則及其細則等相關文件供客戶查詢。客戶有權向期貨經紀公司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期貨經紀公司對于客戶的詢問有解釋的義務。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戶如實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應包括客戶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個人客戶開戶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客戶開戶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并保證開戶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戶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戶的任何利益沖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戶開戶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并與客戶約定采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戶并報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并與客戶簽署。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附件三客戶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并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托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期貨交易委托書篇四
中國最大的在線法律咨詢平臺
期貨交易委托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期貨經紀公司計算機系統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和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期貨交易委托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期貨交易委托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并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乙方的免責條款,并愿意受到所有條款包括免責條款之約束。3.甲方保證填寫于本協議所屬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真實、準確及完整,并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后果負責。甲方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使得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與甲方取得聯系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確認自身用于網上交易的電腦系統安全、可靠。對于因該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5.甲方單獨使用網上交易系統,不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系統代理他人從事期貨交易,并從中收取費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過錯而造成密碼失密,從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權人使用其帳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系,并自我采取相應的保護、防范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條 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并愿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的約束。
2.乙方已在我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并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合法資格。
3.乙方開展網上期貨交易 業務,已具備以下條件: 3.1 建立了規范的內部業務與信息系統管理制度;3.2 具有一定的公司級的技術風險控制能力;3.3 建立了一支穩定的、高素質的技術管理隊伍。
4.乙方對甲方的交易資料、委托事項和密碼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5.由于技術維護、系統升級或故障導致網上期貨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及時告
中國最大的在線法律咨詢平臺
之甲方并提供電話委托等其他替代網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證甲方交易的正常進行。第三條 特別提示
1.開戶提示:甲方欲開通網上期貨交易委托,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異地營業部臨柜辦理。2.設備提示:甲方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包括:計算機、電話線、調制解調器等。甲方還應具備能登錄國際互聯網(internet)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期貨交易所必需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指定的站點下載的。甲方若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密碼提示:甲方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甲方應注意對自己的交易密碼保密,建議甲方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4.交易提示:
4.1 甲方通過互聯網下達的交易委托,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托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4.2 網上委托客戶需自行支付上網所需一切費用,如:上網費、電話費等。交易費用收取與電話等委托方式相同。第四條 免責條款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而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在網絡中斷、堵塞或網上期貨交易方式被凍結等情況下,甲方應使用電話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作為網上委托的替代方式。否則所導致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于《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中所揭示的其他風險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終止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 1.甲方提出撤銷申請,經本公司核準的;2.甲方蓄意破壞本公司加密設施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的;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統竊密或破壞交易系統的。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最大的在線法律咨詢平臺
(中國最大的在線法律咨詢平臺)整理上傳,轉載注明出處!
上一篇:2023年概念性規劃設計內容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