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一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等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等
請求準許申請人撤訴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一案,申請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訴后,現因(寫明原因),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準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申請離婚撤訴后,當事人可以再次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這六個月如何起算,這就導致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定混亂,本文就實踐中離婚撤訴起算時間的幾個誤區加以分析:
誤區一:以原告申請撤訴的時間為起算點
以原告申請撤訴的時間為起算點在司法實踐中較為普遍。但筆者認為持這種觀點的人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因為原告提出撤訴申請,法院并不必然地予以準許,經過審查,可以準許撤訴,也可以不準許撤訴,是不確定狀態。
誤區二:以法院作出撤訴裁定之日為起算點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的裁定屬于不可以上訴的裁定,不少審判人員認為這類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無需以送達之日作為生效之日。筆者認為該觀點有失偏頗,理由有:1、法院作出裁定屬于一種內部行為,如不送達即不能產生對外的法律效力;2、離婚的撤訴生效日期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能產生影響,如不送達至當事人,當事人即處于不知狀態,其再次起訴的權利就會受到一定制約。因此,離婚的撤訴裁定作出后尚未生效,應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后方能產生法律效力,因此把法院作出撤訴裁定之日視為六個月的起算點也不妥。
誤區三:以原告收到撤訴裁定之日為起算點
該情況多出現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中。當被告下落不明時,被告應訴材料難以送達,而通過公告方式送達耗時過長,所以,不少當事人選擇撤訴以待六個月后再行起訴。而法院作出撤訴裁定后同樣也面臨著難以向被告送達的問題,且認為不用向應訴材料未送達的當事人送達撤訴裁定,所以,直接以原告收到撤訴裁定之日作為起算點。這樣似乎也不影響原告再次起訴的權利,但是,筆者認為該做法與第一百四十四條的立法精神不符。立法上之所以特別對離婚案件要規定“六個月”,是出于對維護婚姻穩定性的考慮,原告無論以何種理由撤訴,客觀上講都是給被告一個反省、改正的機會,也是原被告婚姻和好的一種契機。如不向被告送達,即讓被告喪失了這樣一個機會,也不利于婚姻穩定性的構建。另外,導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很多,也不排除原告故意不提供被告準確地址以達到快速離婚目的的可能性。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后,一般在6個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但如果撤訴后6個月之內,有新理由或者新情況的,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后6個月內能否再次起訴,這是很多人都沒弄清楚的問題,那么,撤訴后6個月內能不能再起訴?成都離婚知名律師陳元果將告訴您這一問題的答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又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從這一法律規定可看出,撤訴分為原告主動撤訴和法院接撤訴處理兩種情況,“原告主動撤訴”比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認為撤訴符合法律規定,同意撤訴。“法院接撤訴處理”通常是指原告沒有按照法庭規定的時間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訴處理的法律文書。因此,一般情況下,撤訴后又起訴的沒有時間間隔限制。
由于婚姻關系涉及到身份關系以及社會、家庭穩定和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和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對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只有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才能在6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因此,律師認為,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6后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二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滿族
請求:撤回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號的起訴。
理由:
申請人訴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以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號立案受理。因申請人欲與庭外達成調解協議,故向法院申請撤訴。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三
申請人: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被申請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
申請事項:撤回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年月日向貴院起訴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一案,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己通過協議離婚,現決定撤回起訴,請求貴院予以準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四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證號
申請事項:
請求準許申請人撤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一案,申請人于xxxx年xx月xx日起訴后,現因(寫明原因),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準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五
申請人:男/女,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x區x路x號樓x單元x室,電話:xxxxxxxx
被申請人:男/女,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x區x路x號樓x單元x室,電話:xxxxxx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于年月日受理。
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就離婚事宜(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離婚協議。
故申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1條的規定,特申請撤回對被申請人的起訴,請予準許。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月x日
離婚撤訴申請書 離婚撤訴申請書格式篇六
申請人:xxx,xx(性別),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
被申請人:xxxx,xx(性別),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
申請事項:撤回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xx年x月x日向貴院起訴與被申請人因離婚糾紛一案,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己通過協議離婚,現決定撤回起訴,請求貴院予以準許。
此致!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上一篇:2023年家庭困難補助申請書理由 家庭困難補助申請書300字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