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教學大綱(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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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語文教學大綱
中學語文教學大綱是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制定的關于語文教學的指導文件。大綱分為總綱和各年級分科教學大綱。總綱規定了中學語文教學的性質和目的、教學基本原則、教學設備和教學基本要求等。各年級分科教學大綱分別規定了初、高中各年級的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和教學進度等。
山東省中學語文教學大綱
《山東省中學語文教學大綱》是1986年山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山東省教育委員會。
《山東省中學語文教學大綱》是1986年山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山東省教育委員會。
全日制中學語文教學大綱
《全日制中學語文教學大綱》是1986年2月開始實施的一個教學大綱。由國家教育部正式頒布。主要內容涉及語文學科的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和教學原則。大綱指出,中學語文教學的目的,是指導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使他們具有初步的聽、說、讀、寫的能力,并受到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學熏陶,發展個性和特長,養成良好學習習慣。
該大綱提出,中學語文教學要完成以上任務,就要在聽說讀寫四個方面進行教學的改革。在聽說方面,要特別注重讀的訓練,要讓學生充分地讀,在讀中領會文章的思想內容和寫作手法。在寫作方面,要讓學生養成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個人的獨特感受,積累寫作素材。每個學期都要安排作文課,著重培養寫作和觀察能力。
此外,大綱還規定了中學語文教學的教學原則:必須堅持思想教育和語言基礎訓練的統一;必須堅持知識教育和實際運用教育的統一;必須堅持傳授知識和發展智力、能力的統一;必須堅持傳授知識、培養能力和思想教育三者之間的統一;必須堅持統一要求和因材施教結合的原則。
總的來說,《全日制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的頒布為我國中學語文教學提供了明確的教學目標和方向,對于提高中學語文教學質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初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
《全日制初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規定:初中語文教學,必須緊密聯系學生的生活實際和社會生活,以及學生的思想認識發展的規律,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智力水平,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
1.初中語文教學,必須扎扎實實地打好語文基礎知識。
2.重視培養聽、說、讀、寫的語文能力,養成自學語文的良好習慣,為學生綜合運用語文知識、提高語文能力創造條件。
3.初中語文教學,必須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方針,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
4.初中語文教學,必須教給學生一些學習方法,鼓勵學生積極思維,培養自讀、自悟的能力。
5.初中語文教學,必須讓學生多讀文學名著和其他優秀作品,有計劃地培養學生讀書的良好習慣,擴大他們的閱讀面。
6.初中語文教學要善于發現和激發學生的閱讀興趣,積極引導學生閱讀優秀的文學作品。
7.初中語文教學要引導學生接觸社會,了解人生,懂得如何做人。
8.初中語文教學要重視思想教育,但思想教育要遵循語文學科的特點,不要把語文課上成政治課。
9.初中語文教學要善于發現和培養學生的特長和個性,要有利于學生的主動發展。
10.初中語文教學要認真鉆研大綱和教材,根據單元和課文內容的特點,做好教學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工作。
11.初中語文教學要認真寫好教案,重視研究和改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12.初中語文教學要重視課外活動,加強寫作訓練,增加口語交際的實踐機會。
13.初中語文教學要正確處理講和練的關系,精心設計課堂練習,做到精選多練。
14.初中語文教學要正確處理教書和育人的關系,既教書又育人,做到德、智、體全面發展。
中學語文教學大綱名詞解釋
中學語文教學大綱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或認可的有關語文學科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又稱語文教學大綱。
中學語文教學大綱中關于語文教學的目的要求,一般包含基礎知識、基本能力、思想教育三方面的要求,并對漢語拼音、識字、寫字、閱讀、寫作、口語交際和語法、修辭、邏輯知識等,分別作出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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