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制度的存在為人們提供了指導和方向,使人們能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好的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1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火災、校內外傷害、交通事故等事件的發生,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了各級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為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切實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各處室、各班級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實。各處室、各班級要針對自己的工作實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堅決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對師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成立安全辦公室,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和指導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值班記錄。
5、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衛人員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校長、安全辦公室、學生處工作人員、校衛隊、行政值班人員組成,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體系,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全體安全管理人員上崗期間要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時上崗,認真負責,文明值勤。節假日期間加強巡查,排除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以便防患未然。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登記確認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說明,同意方可放行;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身份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
4、外來人員會見教師,須電話同教師聯系方可入校,上課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學生。
5、師生出入校園要履行持證出入手續。
6、嚴禁小商、小販進入校園向師生推銷商品。
(二)門崗值班員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值班人員每天按時與夜班交接并認真填寫交接記錄,不遲到,不空崗,不早退。
2、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管理的各項要求,按時開關校門,嚴格登記并管理好外來人員及車輛,做好學校教師進出校園的登記管理。
3、學校正常授課期間學生出入校園要做好記錄并向班主任索要簽條后方可放行,家長及外來人員須電話同教師聯系后方可入校。
4、認真做好學校信件、報刊等相關物品的登記、保管、發放工作。學校放假期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入校。
5、門崗交接時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領導并做好記錄。
(三)夜班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學校為有效防止火災盜案的發生,提高保安人員消防安全和防盜意識,明確規定夜班保安人員為第一責任人,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規定:
1、夜班要及時到崗按時交接,不遲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須巡查。
2、當班期間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覺、娛樂、脫崗,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
3、保安人員職責范圍:防火、防盜、防水、防破壞,檢查并維護學校水、電等相關設施。
4、當班期間要加強巡查電源、火源、水源,熟知水電閥門的位置,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
5、學校放假期間及夜間要杜絕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認真做好交接記錄以防責任不清,如因記錄不清無法確定責任的將追究當日值班人員責任。
6、夜班人員要熟知報警及學校領導、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辦公室人員電話,發生險情及時報告,如因職責不到位造成損失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大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嚴禁使用非教學用電,下班后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是公共場所,嚴禁在校園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
(五)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閑散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組織師生進行處理,并視情況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師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教師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技工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各類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六)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安全辦公室,每月不定期對學校各處室及校內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4、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三、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小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4、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5、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務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6、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8、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9、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1、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2、上實訓課教師要切實上好安全工作,保證實訓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訓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訓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訓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訓,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訓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訓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訓步驟進行。
13、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范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
五、校園臨時用工、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使用臨時工或施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負責逐個造冊將有關證件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核存檔,做到登記及時、祥細、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使用期內應遵守法紀法規,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要服從學校安保管理,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帶物資出門應由用人單位同意后方可出門。
5、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或回收,有專門的值班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8、授課期間未經允許嚴禁施工車輛進入校園,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園環境衛生。
六、本暫行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學校辦公室。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2
1、教師保育員要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在各項活動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來接孩子一定要按學校的接送程序進行,不能違返。
3、值午睡班時,工作人員勤巡視,細心觀察防止幼兒在被窩內發生意外。
4、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
5、必須妥善保管藥物,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醫務人員負責。
6、開水瓶要加鎖,熱湯熱粥時要加蓋,防止發生燙傷和中毒事故。
7、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動器械、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每月檢查一次,大型體育器械、電器每周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避免觸電、砸傷和摔傷等事故發生。
8、發生人身事故的必須交醫務人員處理,由校醫室診斷傷勢。
9、事故責任人必須在一天內寫出報告,園內召開事故分析會,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10、每天召開一次全園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安全小組,加強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11、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兒園住宿,如有親屬要暫時留宿,必須先報告給園長審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3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擔任司爐工,并做好司爐工專業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定檢查維護保養好鍋爐,每天按規定排污,沖洗水位計,每周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銹柱。每月應對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銹蝕。正常運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調試、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并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復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墻壁干凈、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干凈,水位計、壓力表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閑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4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匯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
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
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建立安全組織,落實工作責任。
貫徹”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活動中心所有員工的工作范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分站站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實到管理人員、兼職教師身上),實行責任追究制,使活動中心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中心。
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注重學員的行為養成教育,使學員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顒又行慕】?、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建立、加強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中心學員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樣化:要對學員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安全專題教育、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四、切實加強學員的.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制度。
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
值日人員要具體、全面負責當天活動分站的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活動分站,以防事故發生。
五、輔導教師是班級學員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學員安全全面負責。
要重視教學安全,防止學員跌傷、摔傷、砸傷等事故發生,學員發生意外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系,不得貽誤治療時間。
六、建立健全中心聯系人制度、分站教學、安全管理員值日制度,加強活動分站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分站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分站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分站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七、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活動中心內外學員出現的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并配合中心積極采取措施解決重大問題。
八、加強對專兼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員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將學員趕出活動場地。
九、凡舉行大型活動、外出參觀等活動,分站活動負責人均應提前制定活動安全預案,嚴防發生意外事故。
組織學員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活動中心審批后方可開展。
組織學員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員外出活動。
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
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員,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回。
十、外單位或部門借用中心學員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活動中心主任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十一、活動中心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分站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十二、學員在培訓前,學員家長必須與活動中心簽訂《安全保障承諾書》,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學員安全。
十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責,要齊抓共管。
中心把安全工作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
出現安全事故,輔導教師不得享受獎勵,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6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7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2024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校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課前15分鐘門衛人員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課前后15分鐘當天值月教師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放學后20分鐘關閉大門,不得讓學校以外人員進入校園。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與幼兒班最后一節課老師負責幼兒家長對接,讓家長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寒暑假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人員進入校園。
二、放學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放學后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長及值月(值日)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5、整理路隊教師不在時,需向德育校長請假,由德育校長負責整理路隊。
6、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教導處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7、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家長承擔。
8、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做好學生來校、回家的教育和監護義務。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上課教師要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提前脫離工作崗位。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4、科任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5、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6、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致傷性活動器具。其他教師不得截留學生留在教師里。
7、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8、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9、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10、微機課、圍棋課以及低年級室外課的科任教師要做好課前組織工作。
11、幼兒班實行課前課后安全護導制度,由當節課教師負責。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分管領導在開學前要對學校的設備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安排整改。開學后定期進行安排排查,及時補救。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學校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工人在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4、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對不能及時維修的需安排有關人員看護。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時開關熱水電源,定時填補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設備損壞。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隨機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3、要注意調適好水溫,防止師生燒傷。
4、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5、教師不得在鍋爐房堆積擺放其他用品。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準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每天安排課間安全監護教師,發現學生有危險性游戲,及時制止、教育。
5、學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師負責課間安全監護,本人當日請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師進行課間護導。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梯及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摸電源線頭、線盒。
2、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3、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不得隨意改變用電線路。
4、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九、突發災害防護工作制度
1、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實行分班整隊放學,德育校長、值月校長、值月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
3、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時,任何教師不得逃避責任和義務,做好學生的防護工作。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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