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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一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為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4〕16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決定在全省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計劃,集中力量在第三季度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戰。為確保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領導,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
各地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下半年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辦好20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十件實事為主線,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個環節,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提前謀劃,積極協調教育、財政部門和有關高校建立定期工作協商機制,加強信息溝通交流。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加強對離校前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努力使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實現就業。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周密組織,協調配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工作督導,集中所有力量開展工作,力爭2024年年底前80%以上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并確保家庭困難和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當年實現就業。
二、抓好政策落實,充分發揮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豫政〔〕10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4〕48號)要求,進一步健全體制,完善政策,細化具體措施和辦法,加大落實力度,充分發揮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要加快落實到城鄉基層崗位就業的相關補貼、到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企業吸納非本地戶籍畢業生在城市落戶、符合條件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重大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及稅費減免等政策,著力拓寬高校畢業生到各類企業、城鄉基層就業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加強對本地、本部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政策不落實、工作進展緩慢的要重點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2024年9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將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專項督查。
三、抓好專題項目實施,以專題項目帶動高校畢業生就業
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題項目實施進度,組織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各高校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實施基層就業專題項目和開展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及時組織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的高校及科研單位要根據自身情況,按有關規定積極聘用高校畢業生。建立健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題項目統籌實施工作協調機制,各專題項目實施單位要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指導下,加強項目崗位需求統計、報名選拔招募、服務崗位派遣等方面的協調工作。進一步細化各項政策措施,特別是在參加社會保險、調整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服務期滿就業服務工作等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與已有政策的銜接配套工作。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各項專題項目扶持資金,保障專題項目順利實施。
四、搞好工作銜接,共同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登記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統籌協調,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的銜接工作。各級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對離校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建立動態管理信息庫,積極開展針對性強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協助做好就業服務等工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全面掌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情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實行專人聯系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做好跟蹤服務和就業政策落實工作;要以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為主體,做好回到原籍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管理工作。
五、加強分類指導,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和高校要進一步加大協作力度,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為畢業生免費提供就業服務。各級教育部門要會同高校進一步強化對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和少數民族畢業生、女畢業生、長線專業畢業生等各類困難群體的就業幫扶,通過優先推薦、給予求職補貼等方式開展個性化就業幫扶,深入細致地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心理輔導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集中力量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三季度攻堅戰的緊急通知》(豫人社〔2024〕191號)要求,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進行具體部署。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第三季度動員各類就業服務機構集中開展面向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就業指導,積極提供就業信息,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要結合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和就業意向,組織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并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稅費減免和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要將公共就業服務與開發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緊密結合,參考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目錄,開發和推介一批城鄉基層就業崗位。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各項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經費。
六、加強見習基地建設,認真實施三年六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三年六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4〕127號)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辦法,盡快確定一批見習單位,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全年任務順利完成。要積極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申報受理、審核認定、信息發布工作,幫助一部分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入見習基地。要指導和配合見習單位進一步完善見習管理制度,加強對見習過程的指導和管理,提高見習質量。要做好見習與就業工作的配套銜接,對見習期滿仍未就業的人員及時提供相關服務。各級教育部門要將高校負責就業見習工作的機構和人員信息通報給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并指導高校積極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落實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補助政策,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當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對財政困難地區應由當地政府負擔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可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
七、突出重點,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各地要將家庭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及長期失業、殘疾人等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幫扶對象,積極提供就業援助。要建立本地生源困難畢業生信息庫,為困難畢業生提供“一對一”的就業幫扶。要落實促進困難畢業生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通過優先推薦就業和見習崗位、幫助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方式,力爭使所有困難畢業生在2024年年底前實現就業。對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后生活仍有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當地民政等部門要及時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
八、大力營造氛圍,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宣傳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拓寬宣傳渠道,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宣傳咨詢活動,重點宣傳中央和我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202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十件實事開展情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經驗以及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創業就業的先進典型,使各級相關工作人員全面掌握和準確運用、執行政策,使廣大高校畢業生和家長知曉和理解政策。要通過正確的輿論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克服困難,增強信心。在堅持學有所用的前提下,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企業生產一線,面向城鄉基層服務一線,面向邊遠地區建設一線,到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二
云人社發〔〕132號
各州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經委、衛生局、國資委、地稅局、工商局、工商聯、共青團: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4〕3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38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和團省委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意見》,經省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落實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抓緊組織見習單位的申報和認定,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州市于6月底前將具體承辦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工作方案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系人:張紹云
聯系電話(傳真):0871-7195757
email:kmzsy62@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云南省衛生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工商業聯合會 共青團云南省委
二○○九年六月五日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4〕3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共青團中央《關于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38號)精神,做好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關注民生、促進就業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健全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幫助高校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升華理論知識、增長實踐技能、縮短工作適應期,提升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
二、目標任務
至,力爭組織3萬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范一批覆蓋各專業、各地區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建立一批省級和州市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20,力爭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具體任務見附件1、附件2。
三、建立見習基地
(一)設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有接收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積極性;
3.有良好的見習場所,能夠提供10個以上,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的專業特長;
4.有專門的見習管理辦法和指導人員;
5.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并為其購買人生意外傷害保險。
(二)申報程序
1.省屬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附件3 ),并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畢業生見習管理辦法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報。
2.州市、縣(市、區)所屬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上述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向當地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3.駐滇中央企事業單位等符合條件申辦見習基地的,提交《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并附上述相關材料,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下同)申報。
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合格的,即認定為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三)見習基地授牌
年度內累計提供50個以上高校畢業生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經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推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級有關責任部門共同審核合格的,授予“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范基地”標牌。對符合國家級見習示范基地條件的,將推薦申報國家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
各州市可參照確定州市級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并授牌。
四、組織參加見習
(一)提供見習崗位。見習基地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崗位信息(含見習崗位、期限、專業要求等有關信息)。
(二)發布見習崗位信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媒體以及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等多種渠道發布見習崗位信息。
(三)組織見習報名。我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擬回滇就業的畢業生)均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時間一般為3個月至12個月。
申請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須填寫《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報名表》(附件4),并附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可直接到見習基地報名,也可到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應屆畢業生可直接到本校的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報名。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與服務機構等就業見習服務機構要設立專門報名點或開通畢業生就業見習網絡報名功能,接受高校畢業生見習申請。
(四)簽訂見習協議。見習基地應與高校畢業生簽訂《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附件5),明確期限與崗位,津貼補助標準,雙方權利、義務等。
(五)出具見習證明。見習結束后,見習基地應為見習畢業生出具就業見習證明(見附件6),并向對其認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就業見習總結。
五、提供見習服務
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與服務機構要及時組織開展見習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的雙向選擇活動。見習期間和期滿后,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
見習期間,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參加見習的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服務。
見習期滿未被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可繼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對有創業能力和愿望的,各有關部門要為其提供鼓勵創業貸免扶補相關服務。
六、見習生活補助
(一)補助的標準。見習期間,給予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補助費,其中:省級財政補助200元,見習基地不低于400元,并由見習基地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州市政府可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見習基地在見習期間支付給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助、特殊工種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省級補助的申請。州市級(含縣級)認定的見習基地向所在地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1.《云南省高校畢業就業見習協議》;2.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就業推薦表;3.見習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費領取名冊;4.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情況。省級認定的見習基地,直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提出申請,填報《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并提供上述有關材料。
(三)省級補助資金的撥付。省級財政采取“當年預撥,次年結算、多退少補”的辦法將補助資金核撥各州市。當年內,省級財政根據省政府下達的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任務,預撥補貼資金,首次預撥部分不低于60%。次年1月底前,各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應將資金結算報告,并附審核完畢的《云南省高校畢業生省級見習生活補助申報審核表》、見習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費領取名冊及省級見習生活補助資金撥付憑證的復印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后進行資金結算,多退少補。省級認定的見習基地,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審核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接撥付見習基地。
七、職責分工
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由省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個私協)、省工商聯和團省委等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做好見習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見習信息發布、見習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省教育廳負責做好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工作,承擔動員、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工作,指導高校將就業見習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省財政廳負責落實省級承擔的見習生活補助經費。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團省委分別負責動員、推薦一批經營管理規范、效益和信譽好的企事業單位作為見習基地,并完成省級授牌的就業見習示范基地建設任務;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高校畢業生到基地見習和加強對見習基地日常管理。形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助配合的見習工作機制。團省委要繼續做好“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創建工作,將高校畢業生見習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任務。
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在當地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下,由州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會同教育、財政、經委、衛生、國資、工商、工商聯和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確保本地畢業生見習工作任務的完成。各州市、縣(市、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見習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各級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工作。
各地和有關部門已開展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可納入本地區和本部門202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任務。
見習期間,見習基地要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質量;加強對見習人員的管理,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產生的問題。
八、宣傳表彰
各級政府要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營造關心幫助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社會氛圍。要大力加強輿論宣傳,采用各種形式宣傳就業見習政策和意義,宣傳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后成功就業的典型,宣傳行業、企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的經驗做法, 樹立見習單位的良好社會形象,推動更多的用人單位主動承擔見習任務,促進更多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見習實現就業。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聯、團省委要定期、不定期對見習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對提供崗位數量多、崗位質量高、見習待遇好、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多的見習單位,以及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州市和有關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四
山東全面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
山東實施大學生社區就業計劃? 畢業生進社區有幫扶
近日,山東省全面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十二五”期間實現全省每個城市社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逐步推廣覆蓋至全省農村社區。
該計劃通過合同制社工、選舉進入社區“兩委”班子等形式,支持高校畢業生在社區實現長期服務。繼續實施“選拔優秀畢業生到村任職”、科技特派員等基層服務項目,山東省將加快啟動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特崗計劃。
山東要求對暫時不能實現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要組織參加就業見習和職業培訓,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就業準備活動。
此外,山東還要求高校對離校未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和就業困難畢業生一對一地開展服務,將省內高校符合條件的特困家庭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1000元。同時,全面落實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五
河南省六項措施安排部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河南省教育廳近日印發《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離校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采取六項措施,全面安排部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一是狠抓政策宣傳,充分發揮政策普惠效應。把加強就業政策宣傳作為促進畢業生就業的基礎性工作,努力確保畢業生知曉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各項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到位,充分發揮政策效力。
二是強化信息服務,積極搭建就業雙選平臺。充分發揮校園就業市場的主渠道作用,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廣泛聯系用人單位進校招聘,力爭校園招聘活動的場次和崗位數量多于往年。通過微信、手機短信等傳播手段及時發布招聘信息,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個性化的信息服務,切實降低畢業生求職成本。
三是加強思想教育,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導畢業生主動到城鄉基層、到中小企業、到中西部地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加強畢業生心理健康教育,緩解部分畢業生因就業壓力而產生的焦慮情緒,增強心理承受能力。舉辦豐富多彩的`畢業典禮活動,使廣大畢業生愉快地告別學校,走向社會。
四是健全工作機制,全力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通過專場報告、現場咨詢、政策宣講等形式,加大政策宣講和典型宣傳力度,做好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退役畢業生士兵升學優惠以及就業信息服務等工作,逐項落實優惠政策。提高征兵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水平,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不斷健全和完善大學生參軍入伍工作長效機制。
五是加強就業援助,幫扶特殊困難群體畢業生就業。依據每位困難群體畢業生的個性特點和專業特長,幫助其設計一套科學、合理的求職方案,建立“一人一策”的幫扶機制。在離校前將求職補貼發放到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手中。有條件的高??筛鶕拘嶋H,從學生資助經費中專門劃撥一部分,擴大求職補貼發放范圍。
六是堅持以人為本,提升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水平。深入推進畢業生就業工作隊伍作風建設,創新管理和服務模式,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時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手續辦理、戶檔托管等“一站式”服務,不得拖延工作影響畢業生就業。對于離校后未就業畢業生,要引導他們到戶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未就業登記,免費享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及職業鑒定補貼、職業介紹等服務。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六
天津:實施1123系列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今年該市將繼續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進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機制,拓寬渠道,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據介紹,今年該市高校畢業生預計將達到12萬人,創歷年畢業生就業人數之最,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為破解難題、緩解壓力,努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今年本市將重點采取七項措施:
一是實施1123系列服務。向應屆畢業生發放1張就業服務卡,給予1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補貼,提供2次職業指導,實施3次職業介紹;
二是創建企業與高校聯盟。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高校實施對接,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崗位推介等定向服務,年內發展到2000家,提供2萬個以上崗位;
三是開展“十百千萬”活動。開展十個就業專項活動,組織百場就業講座,舉辦千場招聘會,實施萬家企業送崗進校園活動,多渠道促進就業;
四是擴大就業見習規模。今年青年見習基地發展到2000家,見習規模達到3萬人,見習就業率實現90%以上;
五是開展企業家帶徒授業活動。會同教委、工商聯、工青婦等部門,組織千名企業家幫帶大學生學習創業經驗和技能;
六是推行大學生創業計劃。開展創業培訓、創業教育進課堂等活動,通過學校推薦、專家評估、政府扶持,促進更多的大學生在實踐中創業,在發展中成長;
七是啟動大學生產業工程師培養計劃。研究制定鼓勵大學生到企業就業的崗前培訓、社保補貼、職稱評審等扶持政策,為大學生到企業就業營造良好環境。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七
天津制定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天津市制定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意見》,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強化創業和就業服務,多項舉措并舉確保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
《意見》提出,要充分認識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大意義,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從加強就業培訓和見習、提高創業就業能力、完善就業政策措施、健全就業服務網絡等方面著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要健全就業促進機制,堅持市場導向就業、畢業生自主擇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在統籌各類人群就業的同時,重點突出高校畢業生;在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的同時,重點扶持高校畢業生;在推進公平就業的同時,重點服務高校畢業生。堅持用大項目、好項目拉動就業,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實施培訓促進就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考核,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加強工作考核和稽查,形成各級政府共同負責、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局面。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堅持把新建項目和生產經營企業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載體。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創新型企業要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要積極錄用高校畢業生,不斷改善勞動用工結構。各經濟功能區要充分發揮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各用人單位在招用高校畢業生時,要消除就業歧視,積極吸納女大學生就業。
鼓勵自主創業。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放寬學籍管理,對在校生自主創業的,兩年內保留學籍。
擴大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總量增加到1000家,見習基地容量擴展到同時安排3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為期3至12個月的見習。見習期間企業可不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政府按照每人每月天津市最低工資60%的標準給予見習人員生活費補貼。
組織開展創業實訓。安排有創業意愿和能力的畢業學年在校生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實訓基地進行3至6個月的創業實訓,增強創辦企業的能力。
組織企業家帶徒授業。聘請1000名優秀企業家、高級工程師和高級技師,幫帶3000名有創業意愿和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了解創業經驗,學習管理方法,掌握專業技術,提高創業成功率。政府給予畢業生一定的補貼,對帶徒授業取得成效的企業家給予一定獎勵。
擴大公益就業崗位。每個街道、鄉鎮、社區選聘一名高校畢業生,從事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公益工作。全市公益性崗位安置5000人,進行一年以上的鍛煉,給予崗位和社會保險補貼。
鼓勵到基層單位和邊遠地區工作。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工作。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和市政府服務基層獎勵金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并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機關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優先錄用經過基層鍛煉的高校畢業生。
鼓勵繼續學習深造。天津市今年研究生招生計劃增加1000人以上;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計劃增加15%以上;適當擴大成人本科應用型人才的招生規模,鼓勵??疲ǜ呗殻┊厴I生到成人院校繼續學習。
實施“雙證書”制度。對高校在校生實行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雙證書”制度。參加中級以上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院校學生給予鑒定費補貼,其他普通高校學生按照培訓成本給予50%的培訓和鑒定費補貼。
實施職業技能培訓。鼓勵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具備條件的相關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社會需求程度和職業資格等級給予相應補貼。
實施就業一條龍服務。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系列化服務。
實施就業專項行動。實施“1123服務”,對畢業學年的在校生每人發放1張就業服務卡,享受1次職業技能培訓鑒定補貼,免費提供2次職業指導和3次職業介紹。陸續開展就業援助月活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和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以及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月活動。
實施定點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高校開展定點服務,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廣泛收集企業用工信息,及時向高校發布,實現企業用工需求和高校畢業生資源的有效對接。
實施信息共享。實施教育部門畢業生信息和勞動保障部門就失業信息互聯共享,動態掌握高校畢業生的就失業狀態。
拓寬融資渠道。支持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合作社和擔保公司等新型融資機構發展,努力滿足高校畢業生創業融資需求。各區縣建立規模不低于500萬元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市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等額給予匹配。高校畢業生創業初次貸款額度由2萬元提高到5萬元,還款期限由2年延長到3年;對還款及時、信譽度高、企業成長性好的,給予每年10萬元的貸款支持。
搭建創業平臺。市內6區和塘沽區要整合教育教學資源,選擇1所學校改建為創意創業園。有需求、有條件的其他區縣和經濟功能區也要選擇1所學校改建為創意創業園。有條件的高校應在校內適當位置建設創意創業園。
完善財稅政策,企業吸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稅收減免優惠。落實《天津市至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規劃綱要》、《天津市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若干政策規定》和其他有關財稅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
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篇八
內蒙古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內蒙古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推動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據介紹,內蒙古把實施就業促進計劃作為幫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工作,健全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數據庫,組織專人定期入戶調查,摸清就業需求,實行動態管理。
內蒙古將深入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行動”,組織有條件的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與企業對接,開展定向式、定崗式培訓,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實現技能就業。
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需求,內蒙古將廣泛開展就業政策宣傳,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高求職應聘能力。內蒙古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將廣泛收集發布崗位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分行業、分專業專場招聘活動和網絡招聘活動,拓寬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目前,內蒙古全面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實名制,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納入戶籍所在地失業人員統一管理,全面落實為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相關就業服務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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