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成績已屬于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寫好計劃才不會讓我們努力的時候迷失方向哦。優秀的計劃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計劃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福建省專項計劃招生篇一
2023高考招生計劃
2023高考招生簡章
2023高考招生信息匯總
2023年各大院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匯總
2023年陽光高考農村單招報名入口
福建省專項計劃招生篇二
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老區、蘇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鄉名單
福州:連江縣(含小滄畬族鄉)、羅源縣(含霍口畬族鄉)、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閩清縣、永泰縣
廈門:同安區、翔安區
漳州:薌城區、平和縣、詔安縣、漳浦縣(含赤嶺畬族鄉、湖西畬族鄉)、云霄縣、南靖縣、龍海市(含隆教畬族鄉)、長泰縣、華安縣
泉州:泉港區、安溪縣、南安市、永春縣、德化縣、惠安縣、晉江市、石獅市;泉州臺商投資區百崎回族鄉
三明:三元區、梅列區、寧化縣(含治平畬族鄉)、清流縣、明溪縣、建寧縣、泰寧縣、將樂縣、沙縣、大田縣、永安市(含青水畬族鄉)、尤溪縣
莆田:荔城區、秀嶼區、城廂區、涵江區、仙游縣
南平:建陽區、延平區、武夷山市、邵武市、建甌市、光澤縣、浦城縣、政和縣、松溪縣、順昌縣
龍巖:新羅區、永定區、長汀縣、上杭縣(含廬豐畬族鄉、官莊畬族鄉)、連城縣、武平縣、漳平市
寧德:蕉城區(含金涵畬族鄉)、福安市(含坂中畬族鄉、穆云畬族鄉、康厝畬族鄉)、福鼎市(含硤門畬族鄉、佳陽畬族鄉)、壽寧縣、霞浦縣(含水門畬族鄉、鹽田畬族鄉、崇儒畬族鄉)、柘榮縣、屏南縣、古田縣、周寧縣
平潭綜合實驗區:平潭縣
福建省專項計劃招生篇三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中學要充分認識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完善工作辦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推動高校專項計劃優惠政策精準發力,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受益。有關單位要依靠黨組織,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工作,主動深入農村地區和中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咨詢,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招生政策內容;有關中學要認真做好本校的政策宣傳工作,鼓勵符合報考條件的優秀學生踴躍報考。
(三)嚴格資格審核。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強化資格審核、規范操作程序、把握時間節點,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組織一批熟悉政策、堅持原則、工作責任心強的在職國家工作人員從事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要成立審核工作組,建立健全集體議事決策機制,對于申報條件存在異議的,須提交審核工作組研究確定。
(四)深化信息公開。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確保相關信息全公開;要及時將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分別在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中學校內公開;要及時將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有關高校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要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并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
(五)嚴查違規行為。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的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錄取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請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有關高級中等教育學校。
附件:
1.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老區、蘇區、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鄉名單
2.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3.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略)
4.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略)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4月15日
福建省專項計劃招生篇四
(一)4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址為http:///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
(二)4月25日-27日,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當地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時須提交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下載)。
(四)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考生信息數據庫,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初審工作須指定2名以上在職工作人員,依據規定的報考條件,以及縣(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縣(區)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相關材料,對考生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五)已經完成或正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地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復》(國函〔2008〕60號)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戶籍地區范圍。
《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由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組成,共15位數字。左起1~12位表示統計用區劃代碼,13~15位表示城鄉分類代碼。城鄉分類代碼的結構為:
111表示主城區
112表示城鄉結合區
121表示鎮中心區
122表示鎮鄉結合區
123表示特殊區域
210表示鄉中心區
220表示村莊
城鄉分類代碼第13位為1,表示城鎮;第13位為2,表示鄉村。
(六)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其本人所在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并同時在縣(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填寫《2023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附件4,以下簡稱《花名冊》),于4月28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相關表冊上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考生相關材料復印件留存一份備查。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4月28日前登陸“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錄入并提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復審。
(七)相關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專人匯總、復審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信息后,于5月4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花名冊》上交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5月4日前通過“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完成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于5月6日前打印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信息表紙質版,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校對確認并逐頁蓋章后,于5月10日前寄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八)5月16日至5月30日,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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