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騎自行車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我以前經常看到,也和我一起騎自行車的伙伴。
我倆一見面,玩性就上來了:我們兩個人一商量,決定玩警察抓小偷。而且,我當小偷,也就是我逃,他來抓。
三,二,一,游戲開始了。我為了發揮自己的長處,所以,總是挑那條筆直的大路走,而不往多轉彎的路走。正因如此,所以,我兩三下就把他給甩掉了。
當我看不見他的時候,剛好到了一個要轉彎的地方。于是。我想出了一個捉弄他的辦法:我把自行車放在一邊,而我人卻躲進旁邊的樹叢里,和他玩捉迷藏。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到這里時只看見我的車,而沒看見我人時變了個丈二和尚頓時摸不著頭腦。不過,他也不傻哦。見這種情形,立馬四處找我。這時,我突然從樹叢里跳了出來。把他有嚇了一跳。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我早就跑遠了(沒騎自行車,是和他比跑步速度哦)。
但是,天網恢恢。我這個“小偷”總是跑不出他這“警察”的如來神掌的:當我又想故技重施,躲起來的時候。一不小心,探出的頭被“警察”發現了。于是,“警察”立刻走過來,把我給“抓”走了。555,可惡的警察,我一定會回來的。
這次的游戲雖然驚險,但是鍛煉了我們的敏捷。更讓我相信了一個道理:你只要違反了法律,就別想逃脫。
上一篇:生命感慨
下一篇:古蝶,在那片天空飛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