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討厭的蚊子又來了。經過很久的相處,我已經對它們忍無可忍了,決定把它們告上法庭。就這樣,我坐上了原告的位置,蚊子代表成了被告。
“首先,由原告訴說被告的‘犯罪’行為。”法官說。
我的控訴:
“蚊子每天晚上都騷擾我,害我不能進入甜美的夢鄉。每天早上起來,身上就奇癢難耐,讓我大早上就撓過來撓過去,最后被告在我身上咬的包被我撓破,結果失血過多,差點暈過去。而且被告還吸我的血,讓我又失血。”
“被告,你要邊界嗎?”法官問蚊子?!耙?!”蚊子說。
以下是蚊子的辯解:
“嗡嗡。我們吸血還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生命呀!人類的血是我們蚊子家族的食物,我們不吸人類的血就會死,在人類的生命和我們自己的生命之間比較,我們肯定會選擇自己的生命,哪會管人類呀!至于包流血,那就要怪你們人類自己了,是你們自己要去撓包的,與我們無關!”
“那你們來騷擾我的美夢干什么呢?這與吸血無關哦!”我又辯解道。
蚊子回答:
“嗯……嗯……”
我說:“無話可說了?哼!法官,這下足以證明被告‘犯罪’了吧?”
“是的。被告被判‘禍害他人罪’,情況惡劣,有期徒刑終生。休庭!”“砰!”
“耶,太好了,蚊子不會再來騷擾我了!”我高興的跳了起來,“今天晚上能睡個好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