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作錯過很多事情,其中,最后悔的就是在我二年級的時候,偷拿了媽媽50塊錢。從小,爸爸媽媽都很疼愛我,無論什么都會給我最好的。盡管如此,還是不能滿足我對一些小玩藝的好奇心,什么都想玩玩,一天中午,媽媽把我接回家,在路上,我看中了一個小娃娃,我很想要。可媽媽說那不適合我玩,無論我怎么死磨硬泡,她也不同意。無奈,嘟囔著小嘴跟著媽媽回到家。吃完飯,她去刷碗,我便玩起了她的抽屜,翻來翻去。我發現里面有很多零錢,正好可以買那個小娃娃,也沒多想,從中拿了50元就揣到兜里。然后把抽關好,跑出去玩了。
當然,除了買這個小娃娃,我還買了不少好吃的,總之是都花光了,當時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對。第二天晚上,媽媽臉色有點不自然。問我,有沒有看到她抽屜里面的50塊錢,我當時小,自然也沒怎么撒過慌,就記得我支支吾吾地告訴媽媽我沒拿過她的錢。顯然,媽媽已經知道那錢是我拿的了。可是我偏偏無論如何也不承認,媽媽非常生氣。于是我說那錢是我拿的,可是怕媽媽打我,我又騙她錢我還沒花完,有一部分在她樓下的磚頭底下。那會兒大概已經10點了,媽媽又帶我到樓下,當然是什么也不會有,知道我又騙她,她生氣地對我說,“你知道你錯在哪里了嗎!你這是在偷。照這樣下去,你以后就會變成一個賊,你知道嗎!一個人做錯事情不要緊,關鍵是要有勇氣承認,只有有勇氣承認錯誤的人,才能改正錯誤。這才是一個真真正正的大寫的人!”借著微弱的月光,我看到媽媽那難過的樣子,深感歉疚,不斷地點頭。
這件事讓我感到非常后悔,內疚。我會永遠記得媽媽對我的教誨,不辜負她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