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愛特定題目的寫作,J.K琳在寫《哈里波特》時也沒人要她一定得寫《哈里波特》。所以,在多數情況下,我是不會動筆的,當然,大考除外,那是被逼的。
寫作這東西,本身就是靈感的跳躍。文字是妙不可言的,靈感來時,隨手摘來一些東西,或一頁紙,或手機,將這些可愛的小精靈記下。這是上帝賜予你,專屬你的文字,不當場記下,過后便只能記個大概,空敲著腦殼一旁嘆息!這些上帝的小精靈在你的筆下,就是你的專屬天使,可以沒有華麗的詞藻,也可以沒有特定的規章,但一篇渾然天成的美文便躍于筆上。
沒有靈感時,縱使魯迅、李白附體,但面對一頁白紙,縱使滿腹經綸,無奈筆尖不著墨,白紙仍是白紙,筆還是筆,只能一旁“白頭搔更短?!?/p>
文字是忌諱帶功利的,有功利便失去了文字本身的高貴意味了?
自小便喜歡短文,個人認為,文字功底的體現不在量,而在精。量與精兼顧那就成了神了。將千里風光煉成七言絕句,卻不失顏色;把悲歡離合縮進百字之內,仍讓人惆悵滿懷。但似乎,小時學的擴寫便成無用之功了!一道開水白菜能勝過滿漢全席!平凡的東西也總能發揮出意想不到的功效,但是還得注意,千古絕唱它光靠技巧是出不來的。
字還是那些字,至于如何成文,那是看個人如何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