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我們班發生了一起“民事糾紛”,被當庭審理并調解,我是被告人之一。
唉,我可真是既倒霉又尷尬啊……被告人:我、王澤公訴人:全班同學證人:張夢旭法官:語文老師案情經過:下午第一節語文課時,老師還沒趕來,于是語文課代表郭曉娜使出了拿手的“獅子吼”,讓全班同學都安靜了下來,并開始大聲朗讀。這時,我同位張夢旭不小心碰了我鐵哥們王澤一下,王澤竟然“哭”起來。同位的力氣很小,王澤肯定是假哭,我就跟王澤開玩笑說:“你好‘下流’哦。”王澤一聽就火了,使出“降龍十八掌”給了我一下。就在這時,語文老師正好走進教室,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真是倒霉呀!法庭開庭:語文老師先讓我來陳述案情,我害怕讓老師誤解為我和王澤上課打架,于是就吞吞吐吐地說:“王澤只是和我說話,沒干什么?!笨墒抢蠋燂@然不相信我,他轉而讓證人張夢旭來說。當張夢旭說完真相的最后一個字時,老師點了點頭,對我和王澤說:“你們倆都知道錯在哪里了嗎?”“我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敢啦。”我們倆異口同聲。語文老師又說:“崔明宇,你給王澤道個歉吧,這樣就沒事了。”我一聽立刻轉身面向王澤,“深情”地說:“對不起,王澤,是我不對?!辈⑾蛩斐隽擞颜x之手。可王澤卻把頭一扭,把手背在身后。我只好在老師和同學們的目光下,尷尬地收回了我的友誼之手。最終裁決:“法官”語文老師給我們的判決如下——崔明宇犯了“包庇罪”、“上課說話罪”、“用詞不恰當罪”(不恰當的詞是“下流”,眼淚應該是流下,而不是“下流”)。王澤犯了“上課說話罪”、“打人罪”。最后,語文老師和同學們見我們倆有悔改表現,并且我都尷尬了一次的份上,只笑了幾句,就結束了這次審判。
可是事后,我想跟王澤玩,他卻不理我了。唉,希望王澤能跟語文老師一樣寬容大度、深明大義,能夠原諒我。嘻嘻。